資訊中心

新闻稿

强积金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下月修订为$6,500

由2011年11月1日起,强积金供款的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将由现时每月$5,000修订为$6,500。由该日或其後开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粮期)起,每月「有关入息」低於$6,500的雇员,无须作出雇员部分的供款,但雇主仍须继续作出「有关入息」5%的雇主部分供款。

每月「有关入息」低於$6,500的计划成员须留意:
  • 若供款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底,雇主由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供款期开始,不应从「有关入息」中扣除5%作为雇员部分的强积金供款。

  • 若供款期横跨两个历月,如每月20日至下月19日,雇主则应由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的供款期开始,才不从「有关入息」中扣除5%作为雇员部分的强积金供款。
至於属强积金行业计划成员的临时雇员,由11月1日开始,其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亦将由现时每日$160修订为$250。换言之,每日「有关入息」低於$250并属强积金行业计划成员的临时雇员,由该日开始,无须供款,但其雇主仍须为这些雇员继续供款。

自雇人士方面,每月「有关入息」$5,000至低於$6,500或每年「有关入息」$60,000至低於$78,000者,由1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供款期起,同样无须再供款,而其所属受托人会自动更新其供款安排。

如欲了解更多新修订最低「有关入息」的资讯,可参阅积金局印制的单张,或浏览积金局网页。如有查询,亦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

立法会於本年6月通过修订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新修订水平生效後,预计会有额外180,900名雇员及自雇人士无须作强制性供款。


- 完-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