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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配合政府实施标准雇佣合约积金局加强巡查政府外判商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加强执法及宣传,以配合政府自上周五起,强制性要求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在聘用非技术工人时,使用标准雇佣合约。这些措施包括成立专责小组处理涉及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的投诉,加强巡查该等承办商,以保障工人的强积金权益。另外,积金局得到外判服务的政府部门配合,在工人工作的地点,张贴宣传强积金权益的海报,鼓励工人若发现遭剥削强积金权益,应挺身向积金局举报。

适值五一劳动节假期,积金局执行董事(执法)李树荣亦呼吁雇员必须留意个人的强积金权益,并定期查阅强积金户口,一旦发现雇主拖欠供款,应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举报。

李树荣指出:「积金局以往发现有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以不同名目津贴形式代替薪金,逃避强积金供款。今次政府实施标准雇佣合约,规定薪金不能包括任何津贴,可以有效堵塞承办商重施故技。」

「积金局上月亦成立第二支特别专责小组,打击严重或屡次违反强积金条例的雇主,当中包括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

李树荣又表示,积金局会与外判服务的政府部门例如房屋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加强合作,确保承办商工人的强积金权益,包括在承办商工人工作地点,张贴海报,鼓励他们举报违反强积金条例的雇主。

李树荣说:「强积金计划推出四年多以来,积金局双管齐下保障雇员权益,一方面是采取『硬招』,逐步加强追讨力度,如将欠款高於5万元的个案,直接入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以对拖欠供款的雇主起更大阻吓力,加快为雇员追讨欠款。至於对一些漠视法庭还款令的雇主,积金局更申请法庭执达主任,抄封这些雇主的资产,尽力讨回欠款。另一方面,积金局也采取『软招』,透过不同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强积金资讯,如供款安排、定期查核个人户口、了解各类基金的特点及收费等,加强雇员对强积金权益的认识。」

在今年三月和四月,积金局和本港主要政党,分别在各区不同地点举办了推广强积金信息的嘉年华会,让不同年龄的市民,透过参与而加强对强积金权益的认知。

「整体而言,从强积金实施四年的经验来说,香港绝大部份的雇主都是守法和合情合理的。这可以从98% 的强积金参与率可以看出来。」李树荣仍不忘提醒少部份经常抱着偷步或搏一搏心态的人士,雇主违反强积金条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10万元及监禁半年。所以雇主应紧记履行本身在强积金制度下的法定责任。千万不要以为以有限公司名义运作,个人便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过去,积金局已成功检控7名有限公司董事。以身试法,负上刑事责任,是得不偿失的。


二○○五年五月二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