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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改善权益报表内容有助管理强积金积金局发表谘询文件徵询公众意见

积金局今日( 2006年5月19日) 发表「周年权益报表内容改良建议谘询文件」,就多项建议徵询公众人士意见。该份谘询文件提出多项改良权益报表内容的建议,旨在为计划成员提供更佳及更易明白的资料,有助他们更了解帐户详情,从而更妥善管理个人的强积金。谘询期将於2006年8月18日结束。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积金局在2004年6月发出《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加强强积金基金资料发放,让计划成员掌握清晰易明的基金资料,作出明智强积金投资决定。该守则属於第一阶段加强强积金基金资料发放的工作,第二阶段便是改良权益报表的内容。

发言人说:「在制订谘询文件内各项建议前,积金局曾徵询业界、工会、消费者委员会及学者等人士的意见,以及参考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的职业退休金规管核心原则建议,及外国经验。谘询文件提出五点主要建议,徵询公众意见,包括建议周年权益报表须提供下列资料﹕

  • 载列供款及权益转移的详情﹔
  • 基金交易的详情﹔
  • 帐户的投资表现资料﹔
  • 使用划一用语,并显示重要摘要数字的计算流程﹔及
  • 有关提取款额的注意声明。」


「积金局希望公众人士在2006年8月18日谘询期结束前,踊跃就谘询文件发表意见,并将意见寄回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21楼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投资规管处收;或传真( 852) 22598331;或电邮winniechan@mpfa.org.hk。」

公众人士可在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中心,以及积金局位於中环国际金融中心1期5楼办事处索阅该份谘询文件。公众人士亦可从积金局的网址下载谘询文件。

发言人指出,谘询工作完成後,积金局会整理及考虑所收集的意见,再决定推行的措施及实施的时间表。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