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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5日

积金局回应7月24日明报Money Monday题为「优化MPF计划 储蓄更灵活」的专栏文章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   贵报於7月24日刊登由张佩仪小姐撰写题为「优化MPF计划 储蓄更灵活」的文章,部份内容有误,故现提供相关资料,希望 贵报能澄清相关内容,让读者正确认识强积金。

首先,就文章提到「政府提出MPF新退休储蓄方案」,并指计划成员可「选择延迟提取退休金至年满75岁」,此说法并无事实根据。强积金计划成员提取强积金的安排向来根据强积金法例规定,计划成员年满65岁(符合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除外)便可提取强积金,但并没有设定提取年龄期限。

此外,积金局早於2016年开始容许年满65岁或於60岁提早退休的计划成员,选择一笔过或以分期形式提取强积金,亦可选择把强积金保留在计划内继续滚存。文章却把分期提取强积金的安排形容为「政府提出的新方案」,我们感到莫名其妙。我们对作者在发表文章前没有尽责核实资料的准确性,引至公众被误导表示十分遗憾。

至於文章提到有关所谓「新方案」下投资方式及供款额的灵活性,其实并非新措施,而是强积金制度一直具备的优势。强积金现时有超过400多个基金供计划成员选择,涵盖股票基金、混合资产基金、债券基金、保证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各有不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程度,让计划成员因应自己的人生阶段、风险承受能力等个人状况拣选适合自己的强积金投资组合。而缺乏投资知识或时间的计划成员则可选择俗称「懒人基金」的「预设投资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 (DIS))。

积金局亦一直鼓励打工仔女在强制性供款之外作自愿性供款,以进一步壮大退休储备,提升退休保障。当中,政府在2019年推出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ax-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 (TVC)),不但提供税务诱因,亦具备高度灵活性,计划成员可因应个人的需要及财政能力,自行决定定期或不定期供款,亦可随时调整供款额。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