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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文章
2023年8月
雇佣关系要厘清 积金权益要维护
近年不少服务平台,例如外卖平台、送递平台加入市场,改变市民消费习惯,为消费者带来很多方便,但这些服务平台与从业员,如外卖员、送递员的劳资关系一直引起关注。今年5月,劳资审裁处就一宗快递平台拖欠送递员工资案件裁定有关平台与其六名送递员存在雇佣关系,是首宗确立数码平台送递员并非自雇的案例,意义重大。
积金局希望藉此个案提醒大家,自雇的安排并不是简单地由双方协议或签定「自雇人士」合约而定,须视乎双方实际上是否存有雇佣关系,例如对工作的控制权、是否需要承担财财务风险等。雇主绝不应透过要求雇员转为「自雇人士」,而逃避雇主的强积金责任。
根据强积金法例,雇主须准时为每名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包括受雇期不少於60日的全职或兼职雇员)登记加入强积金计划,并依法定期作出供款。雇主如没有在限期内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即属违法。
雇员亦应妥善保存能显示双方雇佣关系的纪录,如雇佣合约、薪金证明、及报税表等,以便日後有争议时能提供证明。大家若对自己的强积金权益有疑问,欢迎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查询;如发现其雇主没有履行其强积金责任,应即时向积金局作出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强积金权益,尤其是被迫转为自雇人士的情况,因为没有当事人的举报,积金局实无从得悉相关情况。
积金局在保障计划成员方面的工作一向非常主动和积极,绝不姑息任何强积金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拖欠强积金供款的违规情况,便会采取行动跟进,包括:
(一)即时向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付款通知书,为受影响的雇员追讨拖欠供款连同附加费。
(二)如雇主没有在付款通知书所定的限期前补交拖欠供款,局方会联络雇主以搜集雇员入息等资料,并要求雇主即时补交所有拖欠款项。
(三)如雇主仍继续拖欠供款,局方会向雇主展开民事申索程序,代雇员入禀法庭追讨拖欠供款及附加费。
(四)若拖欠供款个案涉及雇主清盘或破产,局方会为雇员向清盘人或破产管理主任提出欠债证明。如其後收到清盘人分派的款项,积金局会经强积金受托人存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积金局希望藉此个案提醒大家,自雇的安排并不是简单地由双方协议或签定「自雇人士」合约而定,须视乎双方实际上是否存有雇佣关系,例如对工作的控制权、是否需要承担财财务风险等。雇主绝不应透过要求雇员转为「自雇人士」,而逃避雇主的强积金责任。
根据强积金法例,雇主须准时为每名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包括受雇期不少於60日的全职或兼职雇员)登记加入强积金计划,并依法定期作出供款。雇主如没有在限期内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即属违法。
雇员亦应妥善保存能显示双方雇佣关系的纪录,如雇佣合约、薪金证明、及报税表等,以便日後有争议时能提供证明。大家若对自己的强积金权益有疑问,欢迎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查询;如发现其雇主没有履行其强积金责任,应即时向积金局作出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强积金权益,尤其是被迫转为自雇人士的情况,因为没有当事人的举报,积金局实无从得悉相关情况。
积金局在保障计划成员方面的工作一向非常主动和积极,绝不姑息任何强积金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拖欠强积金供款的违规情况,便会采取行动跟进,包括:
(一)即时向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付款通知书,为受影响的雇员追讨拖欠供款连同附加费。
(二)如雇主没有在付款通知书所定的限期前补交拖欠供款,局方会联络雇主以搜集雇员入息等资料,并要求雇主即时补交所有拖欠款项。
(三)如雇主仍继续拖欠供款,局方会向雇主展开民事申索程序,代雇员入禀法庭追讨拖欠供款及附加费。
(四)若拖欠供款个案涉及雇主清盘或破产,局方会为雇员向清盘人或破产管理主任提出欠债证明。如其後收到清盘人分派的款项,积金局会经强积金受托人存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