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提取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

全部開啟 全部收起

1. 提早退休
計劃成員必須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計劃成員可以選擇一筆過或以分期的方式提取強積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計劃成員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指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滿意的證據,證明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

 

注意: 假如計劃成員曾以此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將不能以相同理由用較後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受託人亦不會向計劃成員支付強積金。

 

計劃成員不要受不法分子唆擺作出虛假聲明。你可按此獲得更多如何避免違規的資料。

 

法律規管

 

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如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計劃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在緊接喪失行為能力前工作的特定工種,並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
4. 罹患末期疾病
計劃成員患有相當可能令其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並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計劃成員必須在醫學證明書簽發後12個月內向受託人提出申請,亦須全數提取帳戶內所有強積金。
5. 小額結餘

計劃成員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強積金,而結餘不超過$5,000,及計劃成員提出申請提取強積金的日期,須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12個月。

計劃成員亦須作出法定聲明指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6. 死亡
已故成員的強積金是成員遺產的一部分,因此必須由計劃成員的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提出申索。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提早提取的理由
所需文件
1. 提早退休
  1.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R)]
  3.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1)]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1.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 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3.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2)] 
  4. 令受託人信納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1.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3. 「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表格 [MPF(S) – W(M)]
 
4. 罹患末期疾病
  1.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3. 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 [MPF(S) – W(T)]
 
5. 小額結餘
  1.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3.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3)
 
6. 死亡
  1. 遺產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3. 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
 

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受託人,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須緊記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在香港,計劃成員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計劃成員請帶同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妥的相關聲明表格。詳情可致電2835 2500向民政事務總署的電話諮詢中心查詢。

 

如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作出法定聲明,該份聲明須在以下人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 公證人;或
  • 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或
  • 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

 

如計劃成員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或是否擁有無人申索權益,可向積金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