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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須申報事件作出通知
*只適用於職業退休註冊計劃
如註冊計劃的有關僱主或管理人知悉有須申報事件在2020年6月26日或之後發生,須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積金局書面通知,列出該事件的詳情;備存詳情的紀錄;准許積金局查閱該紀錄;以及在積金局作出要求後給予積金局書面通知,列出積金局要求的該事件的更詳盡清楚的詳情。
為方便註冊計劃的有關僱主或管理人向積金局作出上述書面通知列出該事件的詳情,有關僱主或管理人可填寫以下須申報事件的通知表格予積金局。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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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誰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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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僱主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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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電子郵件將通知發送至orsoesubmission@mpfa.org.hk,並以“Reportable Event under S.33A”為電郵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