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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操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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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判斷註冊中介人已根據《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第III.18段的規定迅速執行客戶給予的指示?

註冊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若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迅速及準確地執行指示,並通知客戶將會在一段合理的指定時間內把表格轉交予有關受託人,而且其後能在該時間內轉交表格,則已大致符合《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 第III.18段的規定。註冊中介人應合理地釐定其「指定時間」,以確保客戶的指示可「迅速」地執行。重點是要讓客戶知悉進度,並確保遵守《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 的精神。

2. 當註冊中介人向年長的計劃成員提供意見,講解應否或何時提取累算權益或應提取多少累算權益時,該中介人是否需要格外審慎,並為他們提供額外支援?
年長的計劃成員或許不能就應否或何時提取累算權益或應提取多少累算權益作出獨立決定。因此,附屬中介人應格外審慎,提供額外支援。同時,主事中介人應就如何協助年長的計劃成員制訂合適程序,讓附屬中介人遵從。
3. 如分期提取的累算權益涉及保證基金,註冊中介人應怎樣做?
註冊中介人應遵守載於《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第III.19、第III.44、第III.49及第III.50段的相關規定,並提醒計劃成員留意從保證基金分期提取累算權益可能產生的影響。
4. 註冊中介人就計劃成員應否或何時提取累算權益或應提取多少累算權益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是否需要為計劃成員進行適合性評估?
由於若提取決定不適合計劃成員的個人情況,可能會造成重大不良後果,而沒有相關知識的計劃成員或會依賴附屬中介人的專業意見作出決定,因此,主事中介人應制訂合適的適合性評估程序及內部指引,讓附屬中介人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