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背景
強積金的角色
強積金的重要性
香港正面對人口急劇老化的挑戰。隨着整體人口不斷老化,未來的就業人士須供養更多退休人士。
香港的人口老化狀況
在2021年,65歲以上的人口比例為20%;至2069年,這個比例預計上升至35%。在2021年,每名退休人士約由3.4名適齡工作的成人供養;至2069年,該比例將跌至1.7。此外,在2021年,香港男性出生時的平均壽命是83.2歲,女性是87.9歲;至2069年,男性出生時的平均壽命將是88.4歲,而女性則是93.9歲。
資料來源: 政府統計處
強積金的發展
強積金制度的設立是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儲蓄,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重要的部分。
本港於1995年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有關附屬法例則於1998、1999和2000年通過。 而強積金制度在2000年12月開始實施。
世界銀行倡議的多支柱退休保障制度
資料來源: Holzmann, R., & Hinz, R. (2005). Old age income support in the 21st century: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pension systems and reform.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作為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強積金制度為打工仔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與其他支柱1相輔相成。
1第一支柱除外。第一支柱不適用於香港。
退休後的保障
在實施強積金制度前,本港只有約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口享有退休保障。
隨着強積金制度的實施,本港已有約八成半的就業人口享有退休保障,他們分別參與以下不同的退休計劃:
- 強積金計劃
- 職業退休計劃
- 法定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例如為公務員或補助及津貼學校教師而設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