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
強積金中介人
更改資料通知
強積金中介人必須於七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積金局與其有關的資料更改。
主事中介人
與主事中介人有關的更改包括:
- 主事中介人不再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
- 某附屬中介人不再是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員;
- 主事中介人的地址或聯絡資料有所更改;或
- 取得或被暫時撤銷甲類受規管者的資格,或不再是甲類受規管者。
附屬中介人
與附屬中介人有關的更改包括:
- 附屬中介人的姓名、地址或聯絡資料有所更改;
- 取得或被暫時撤銷乙類受規管者的資格,或不再是乙類受規管者;或
- 附屬中介人不再是某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員。
積金局呼籲各強積金註冊中介人透過以下連結,登入「電子服務」查閱其註冊詳情及通知積金局更改上述資料。
主事中介人及附屬中介人亦可在實用工具中的表格下載指定表格。
任何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如沒有就有關資料更改作出通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00。
持續訓練
為確保中介人符合持續訓練規定,積金局要求附屬中介人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持續專業進修活動。有關持續專業進修規定的詳情,請參閱「附屬中介人持續訓練指引」。
違規後果
附屬中介人如未能滿足持續專業進修要求,其註冊可被暫時撤銷或撤銷。該附屬中介人若因沒有遵從持續專業進修要求而被撤銷註冊,他/她須再報考並通過強積金中介人考試才能重新註冊。
持續專業進修
持續專業進修旨在協助附屬中介人維持及提升在強積金制度及相關範疇的專業水平。
- 於2023公曆年及之前的公曆年,所有附屬中介人每公曆年須參加合共10小時持續專業進修活動,其中兩小時必須為獲積金局核准的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
- 由2024年1月1日起,所有附屬中介人每公曆年須參加合共15小時持續專業進修活動,其中4小時必須為獲積金局核准的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
- 所有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必須獲積金局核准。
- 參閱現時獲核准的強積金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一覽表。
周年申報表
填寫「周年申報表—主事中介人」表格及「周年申報表—附屬中介人」表格前,請細閱VI.3《有關註冊中介人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指引》。
- 周年申報表 - 主事中介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須提交的周年申報表
- 周年申報表 - 附屬中介人:附屬中介人(個人)的持續專業進修周年申報表
積金局呼籲各強積金中介人透過以下連結,登入「電子服務」提交周年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