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常見問題
涵蓋範圍及登記安排
1. 強積金制度下,誰是自僱人士?
如你以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提供服務賺取收入,而你並非僱員,則你很可能是一名自僱人士。一般而言,獨資經營者及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均屬於自僱人士。
2. 如我同時是自僱人士及僱員,應該怎辦?
你須就兩個身分分別參與強積金計劃:
- 作為自僱人士,你須自行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強制性供款;以及
- 作為僱員,你的僱主須安排你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強制性供款。
兩者的供款須分開計算,不可合併。
3. 我最近成為自僱人士,如我的有關入息低於現時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即每月$7,100或每年$85,200),我是否仍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是的。年滿18歲至64歲的自僱人士,除非屬於獲豁免人士,否則不論有關入息多少,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你須在成為自僱人士當日起計的60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
4. 如我是補習教師或顧問,是否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服務合約,但並非該公司的僱員,你或會被視為自僱人士。因此,你必須以自僱人士的身分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僱傭合約,並以僱員身分受僱滿60日,僱主便須安排你參加強積金計劃,並為你作出供款。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僱傭合約,並以僱員身分受僱滿60日,僱主便須安排你參加強積金計劃,並為你作出供款。
5. 我有哪些計劃可以選擇?
6. 在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之前,我有權向受託人索取甚麼資料?
受託人*必須向你提供以下資料:
- 申請成為計劃成員所須符合的要求及所須提供的資料;
- 計劃的管限規則;以及
- 計劃的詳情,包括計劃收取的所有費用及收費的資料。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作出供款
1. 我須作出多少供款?
有關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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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供款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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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平均
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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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7,100
低於$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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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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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至$30,000
$85,200至$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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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入息 x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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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於$30,000
高於$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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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00或每年$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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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強制性供款外,自僱人士也可以選擇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2. 如我從多於一項業務中賺取收入,應如何計算有關入息?
你的有關入息是該段期間內所有業務的收入總和,包括盈虧。
3. 如何確定我的有關入息?
自僱人士可採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確定有關入息:
1)參考稅務局發出的最近期評稅通知書上的「應評稅利潤」,作為有關入息;
2)參考《稅務條例》第28條所界定的基本免稅額,作為有關入息;
3)向受託人*作出入息聲明;或
4)以每年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為有關入息。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4. 我是合夥公司的合夥人,應如何計算有關入息?
你於強積金計劃財政年度內的有關入息,應根據你於該段期間所佔的公司利潤,按比例計算而得出。
5. 我應該在甚麼時候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可選擇按月或按年作出供款,你應於參加強積金計劃時通知受託人*你的選擇。
如選擇按月供款,須向受託人*指定每月的供款日,並於每個月的當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如選擇按年供款,應在計劃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當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如你欲更改供款周期(按年或按月),可於計劃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前的最少30日或之前通知受託人*。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6. 如供款日是星期六、公眾假日或烈風/黑色暴雨警告日,應如何安排供款?
如遇上述情況,供款日將順延至該日之後第一個並非星期六、公眾假日或烈風/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
7. 如我的業務出現虧損,應怎辦?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終止自僱
1. 假如我在計劃的財政年度內終止自僱,應怎辦?
你應根據在該段供款期內的自僱日數,按比例計算須支付的強制性供款,並須在下一個供款期開始前通知計劃受託人*你終止自僱,並繳付最後一期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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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如我不再是自僱人士,並獲僱主聘用,應如何處理強積金?
你可以選擇:
1.把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為你開立的供款帳戶;或
2.把強積金轉移至你在任何計劃(包括原有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
你須把填妥的「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MPF(S) - P(M)) 交給新受託人*辦理轉移。如果你選擇把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的計劃,你可把表格交給新僱主辦理。你亦可向受託人*索取轉移表格。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