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常见问题
涵盖范围及登记安排
1. 强积金制度下,谁是自雇人士?
如你以生产或买卖货品或提供服务赚取收入,而你并非雇员,则你很可能是一名自雇人士。一般而言,独资经营者及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均属於自雇人士。
2. 如我同时是自雇人士及雇员,应该怎办?
你须就两个身分分别参与强积金计划:
- 作为自雇人士,你须自行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作出强制性供款;以及
- 作为雇员,你的雇主须安排你参加强积金计划及作出强制性供款。
两者的供款须分开计算,不可合并。
3. 我最近成为自雇人士,如我的有关入息低於现时最低有关入息水平 (即每月$7,100或每年$85,200),我是否仍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是的。年满18岁至64岁的自雇人士,除非属於获豁免人士,否则不论有关入息多少,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你须在成为自雇人士当日起计的60日内参加强积金计划。
4. 如我是补习教师或顾问,是否需要参加强积金计划?
如你与某公司签订服务合约,但并非该公司的雇员,你或会被视为自雇人士。因此,你必须以自雇人士的身分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作出供款。
如你与某公司签订雇佣合约,并以雇员身分受雇满60日,雇主便须安排你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为你作出供款。
如你与某公司签订雇佣合约,并以雇员身分受雇满60日,雇主便须安排你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为你作出供款。
5. 我有哪些计划可以选择?
6. 在成为强积金计划成员之前,我有权向受托人索取甚麽资料?
受托人*必须向你提供以下资料:
- 申请成为计划成员所须符合的要求及所须提供的资料;
- 计划的管限规则;以及
- 计划的详情,包括计划收取的所有费用及收费的资料。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作出供款
1. 我须作出多少供款?
有关入息
|
强制性供款款额
|
---|---|
每月平均
每年
|
|
低於$7,100
低於$85,200
|
无须供款
|
$7,100至$30,000
$85,200至$360,000
|
有关入息 x 5%
|
高於$30,000
高於$360,000
|
每月$1,500或每年$18,000
|
除强制性供款外,自雇人士也可以选择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2. 如我从多於一项业务中赚取收入,应如何计算有关入息?
你的有关入息是该段期间内所有业务的收入总和,包括盈亏。
3. 如何确定我的有关入息?
自雇人士可采用下列其中一种方法确定有关入息:
1)参考税务局发出的最近期评税通知书上的「应评税利润」,作为有关入息;
2)参考《税务条例》第28条所界定的基本免税额,作为有关入息;
3)向受托人*作出入息声明;或
4)以每年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为有关入息。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4. 我是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应如何计算有关入息?
你於强积金计划财政年度内的有关入息,应根据你於该段期间所占的公司利润,按比例计算而得出。
5. 我应该在甚麽时候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可选择按月或按年作出供款,你应於参加强积金计划时通知受托人*你的选择。
如选择按月供款,须向受托人*指定每月的供款日,并於每个月的当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如选择按年供款,应在计划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当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如你欲更改供款周期(按年或按月),可於计划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前的最少30日或之前通知受托人*。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6. 如供款日是星期六、公众假日或烈风/黑色暴雨警告日,应如何安排供款?
如遇上述情况,供款日将顺延至该日之後第一个并非星期六、公众假日或烈风/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
7. 如我的业务出现亏损,应怎办?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终止自雇
1. 假如我在计划的财政年度内终止自雇,应怎办?
你应根据在该段供款期内的自雇日数,按比例计算须支付的强制性供款,并须在下一个供款期开始前通知计划受托人*你终止自雇,并缴付最後一期供款。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2. 假如我不再是自雇人士,并获雇主聘用,应如何处理强积金?
你可以选择:
1.把强积金转移至新雇主为你开立的供款帐户;或
2.把强积金转移至你在任何计划(包括原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你须把填妥的「计划成员资金转移申请表」(MPF(S) - P(M)) 交给新受托人*办理转移。如果你选择把强积金转移至新雇主的计划,你可把表格交给新雇主办理。你亦可向受托人*索取转移表格。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