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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提醒強積金中介人及受託人防範詐騙活動

積金局高度關注近日涉及強積金的涉嫌詐騙活動,包括懷疑有附屬中介人誘使或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偽造文件,申請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以及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計劃成員的強積金由一個強積金帳戶轉移至其另一個帳戶等。為了提高業界對詐騙活動的防範意識,積金局今日(12月22日)發出通函,提醒強積金中介人在處理永久離港申索時應遵守相關法定要求、適當程序及操守標準,和要求強積金受託人應定期檢視及提升防範詐騙的措施,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積金局發給強積金中介人的通函要求,當強積金中介人向強積金計劃成員就其作出永久離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申索提供意見或協助時,應告知計劃成員相關法定要求及程序,並應瞭解有關計劃成員的情況,例如其背景及提出申索的理由,以評估有關申索會否對其造成任何不良後果,例如可能因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及/或使用偽造文件而須負上刑事法律責任。

 

任何人向積金局或強積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屬干犯刑事罪行,而任何人協助及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虛假永久離港申索,亦會遭刑事檢控。

 

另外,在發給強積金受託人的通函中,局方亦就加強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供進一步的指引,包括優化強積金受託人的內部管控程序、與主事中介人註合作,以及教育計劃成員。例如當強積金受託人收到計劃成員的權益轉移申請後,應立即向計劃成員發送通知,讓其確認該轉移申請是獲得授權。一旦強積金受託人發現任何可疑的情況,例如可疑的簽名或疑似未經計劃成員授權的資料更改,強積金受託人應與計劃成員進行核實跟進。強積金受託人亦應定期審查和加強其「警示系統」,以更有效和及時地識別可疑個案。

 

此外,強積金受託人應與主事中介人密切合作,制定有效措施監察附屬中介人的可疑活動,及加強對附屬中介人的培訓。為了提高強積金計劃成員對防範詐騙和保護個人資料的意識,強積金受託人亦應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平台等,加強教育及宣傳。

-完-
2023年12月22日

 

註:在現行法例下,強積金中介人分為兩類,分別是主事中介人及附屬中介人。主事中介人指由積金局註冊為中介人,以從事強積金計劃銷售及推銷活動,或就強積金計劃向他人提供意見的商業實體。附屬中介人指由積金局註冊為中介人,以代表所隸屬的主事中介人從事強積金計劃銷售及推銷活動,或就強積金計劃向他人提供意見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