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闻稿

积金局提醒强积金中介人及受托人防范诈骗活动

积金局高度关注近日涉及强积金的涉嫌诈骗活动,包括怀疑有附属中介人诱使或协助强积金计划成员使用伪造文件,申请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以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计划成员的强积金由一个强积金帐户转移至其另一个帐户等。为了提高业界对诈骗活动的防范意识,积金局今日(12月22日)发出通函,提醒强积金中介人在处理永久离港申索时应遵守相关法定要求、适当程序及操守标准,和要求强积金受托人应定期检视及提升防范诈骗的措施,以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

 

积金局发给强积金中介人的通函要求,当强积金中介人向强积金计划成员就其作出永久离港以提早提取强积金申索提供意见或协助时,应告知计划成员相关法定要求及程序,并应了解有关计划成员的情况,例如其背景及提出申索的理由,以评估有关申索会否对其造成任何不良後果,例如可能因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及/或使用伪造文件而须负上刑事法律责任。

 

任何人向积金局或强积金受托人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干犯刑事罪行,而任何人协助及教唆强积金计划成员作出虚假永久离港申索,亦会遭刑事检控。

 

另外,在发给强积金受托人的通函中,局方亦就加强保障强积金计划成员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供进一步的指引,包括优化强积金受托人的内部管控程序、与主事中介人注合作,以及教育计划成员。例如当强积金受托人收到计划成员的权益转移申请後,应立即向计划成员发送通知,让其确认该转移申请是获得授权。一旦强积金受托人发现任何可疑的情况,例如可疑的签名或疑似未经计划成员授权的资料更改,强积金受托人应与计划成员进行核实跟进。强积金受托人亦应定期审查和加强其「警示系统」,以更有效和及时地识别可疑个案。

 

此外,强积金受托人应与主事中介人密切合作,制定有效措施监察附属中介人的可疑活动,及加强对附属中介人的培训。为了提高强积金计划成员对防范诈骗和保护个人资料的意识,强积金受托人亦应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社交媒体平台等,加强教育及宣传。

-完-
2023年12月22日

 

注:在现行法例下,强积金中介人分为两类,分别是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主事中介人指由积金局注册为中介人,以从事强积金计划销售及推销活动,或就强积金计划向他人提供意见的商业实体。附属中介人指由积金局注册为中介人,以代表所隶属的主事中介人从事强积金计划销售及推销活动,或就强积金计划向他人提供意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