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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網誌 - 又一重大改革—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日(10月27日)發表網誌,表示對行政長官剛發表的《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並交由積金局研究具體方案感到興奮。她亦十分榮幸可以參與促成強積金在改革路上的另一項重大突破。她指強積金「全自由行」容許僱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計劃,可以提升打工仔女的自主權,激活強積金市場競爭,從而為打工仔女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

 

她在網誌中提到積金局一直致力加強計劃成員的自主權。即將在11月推出滿12年,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正是為了協助打工仔女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讓打工仔女可以在每年為現職供款帳戶內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進行一次轉移,一筆過轉到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透過「半自由行」轉移強積金的個案,最近五年(2019年-2023年)每年平均個案約92,000宗,較之前的五年(2014年-2018年)上升了17%,顯示越來越多計劃成員主動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截至今年9月,累計轉移個案已經接近 100萬宗,金額超過$480億。

 

她補充,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一直是積金局的目標,讓打工仔女能夠更靈活地管理自己的強積金。然而,受限於目前的「對沖」安排,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可以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僱主需要知道由他們作出供款的所在,以及能夠向有關受託人查實可用作「對沖」遣散費/長服金的強積金款額。因此,強積金「半自由行」現時未能讓打工仔女轉移由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

 

隨着政府宣布於明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如果打工仔女在該日(即轉制日)或之後入職,從他們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將不可用作「對沖」遣散費/長服金,變相消除了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的主要障礙。

 

此外,今年6月開始啟用的「積金易」平台將於明年年底全面運作,使將來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更具成本效益。所以,取消「對沖」安排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均為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的重要基礎。

 

劉麥嘉軒又以一位將會在2026年7月踏入社會工作的「職場新鮮人」為例,由於屆時「對沖」安排已取消,該份工作的強積金帳戶中,不論是僱主還是自己作出的強制性供款,都可以「全自由行」,轉移至自己心儀的強積金計劃。至於現時已經在職場的打工仔女,日後若轉換新工作,新工作的強制性供款就會完全不可用作對沖,因此都可以「全自由行」。積金局預計,當強積金「全自由行」實施後,打工仔女現職期間累積的強制性供款中,可以自由轉移的比例將由現在約50%逐步提升到100%。

 

積金局秉承強積金「為民所有、為民所享」的理念,定必全力支持政府研究落實細節、諮詢公眾和修訂法例,並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期在「積金易」全面運作後盡快推出強積金「全自由行」。

 

如欲閱讀全文,請瀏覽「積金‧誌」。

 

-完-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