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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就強積金「全自由行」方案諮詢公眾
積金局今日(3月28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以了解公眾對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全自由行」)具體方案的意見。
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落實「全自由行」,並交由積金局研究具體方案。隨後財政司司長於《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積金局會就「全自由行」具體方案諮詢公眾,並在完成諮詢後向政府提交建議。
「全自由行」的目標,是讓強積金計劃成員能夠將更多由強制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權益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以鼓勵僱員積極管理強積金投資和有助促進市場競爭,從而創造減費空間。去年6月投入運作的積金易平台以及今年5月1日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都為推行「全自由行」提供重要的配套基礎。
經過研究後,積金局就落實「全自由行」提出以下建議方案,並邀請公眾提出意見:
- 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可以選擇每年一次將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從僱主參與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方案與現時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設計相同;
- 至於2025年5月1日前入職的「現有僱員」,考慮到他們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仍有機會根據僱傭條例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我們建議在強積金計劃下新設「僱主強制性供款專項帳戶」(專項帳戶),讓「現有僱員」可以選擇每年一次將其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從僱主參與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專項帳戶。此方案為現有僱員提供合適的「全自由行」轉移選擇的同時,亦能夠符合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仍可根據僱傭條例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服金的運作需要。
由於「現有僱員」和「新聘僱員」兩個方案分別涉及不同程度的法例修訂和系統配套工作,當中適用於「現有僱員」的方案可能需要較長的籌備時間。為了讓計劃成員能盡快受惠於「全自由行」,分階段實施「全自由行」方案亦可作考慮。
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表示:「強積金『全自由行』的實施,標誌強積金制度發展的另一重要里程碑。建議中的『全自由行』落實後,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已歸屬權益中,可自由調動的比例將會由現時超過70%提升至接近100%。這不但能加強打工仔女管理強積金的自主度,更有助激活強積金市場競爭,藉此推動受託人持續減費、提升表現和服務質素,為打工仔女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我們期待公眾積極提出意見,以協助我們制定更完善的方案。」
相關的公眾諮詢文件已上載至積金局網站(https://www.mpfa.org.hk/info-centre/consultations-and-conclusions/open),公眾亦可掃瞄以下二維碼下載公眾諮詢文件。

公眾可於2025年4月28日或之前,透過以下渠道向積金局提交書面回應:
電子表格:
傳真: 3183 0508
郵寄地址: 香港觀塘巧明街98號
The Millennity 1座12樓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政策法規部
事由:「全自由行」諮詢
-完-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