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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制度15年年率化回報3.1%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天(1月26日)公布,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15年的年率化回報率是3.1%。
 
強積金制度由200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至2015年11月30日,15年內累積$5,900億的資產,當中$4,750億1是強積金供款(扣除已提取的款額),其餘$1,140億為已扣除費用及收費的淨投資回報。
 
同期(即2000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的平均每年通脹率為1.8%。換言之,強積金制度的整體回報率高於同期的通脹率。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博士表示:「由於強積金計劃成員的資產是投資於市面上的金融產品,因此強積金制度的整體表現無可避免會受金融市場的周期影響,而金融市場可能會極為波動。再者,強積金資產逾六成投資於股票,所以股市波動對強積金制度的整體表現有顯著影響。」
 
「不過,即使投資市場於過去15年十分動盪,強積金制度仍然能夠為計劃成員的退休儲蓄增值。」
 
黃友嘉博士續指:「一般人的平均職業生涯約40年,所以強積金這類退休儲蓄制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才成熟;亦只有於制度成立約40年後,我們才會更全面見到制度帶來的好處。」
 
他又提到:「強積金是一項長線投資,計劃成員無須太過擔心市場短期的波動。」
 
黃友嘉博士提醒計劃成員,強積金制度的整體表現並不代表個人的投資回報。
 
「制度的整體回報反映所有計劃成員的投資決定,而成員投資於不同類別和不同地域的資產。」
 
他指出:「每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回報都不同,部分成員的回報較高,亦有成員的回報較低,視乎個別成員揀選了甚麼基金、何時開始參加強積金計劃和作出供款,以及基金所投資市場的表現。」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蔡永忠先生指出,不同種類的基金回報各異。
 
於過去15年,六類強積金基金的年率化回報及累積回報如下:
基金種類

2000年121日-20151130

年率化回報 累積回報
股票基金 4.1% 83.0%
混合資產基金 3.9% 77.1%
債券基金 2.8% 52.2%
保證基金 1.3% 20.6%
強積金保守基金 0.8% 12.9%
貨幣市場基金 0.6% 8.8%
 
蔡永忠表示,即使是同一類型的基金,其回報亦會有所分別,視乎其投資策略和投資的市場。舉例說,亞洲股票基金於過去15年的年率化回報為6.1%,而歐洲股票基金於同期的年率化回報則只有0.9%。
 
蔡永忠亦提到,強積金基金大致反映預期的回報與風險的關係,即長期而言,預期回報越高,潛在風險越大。
 
因此,他提醒計劃成員在審視基金回報時,亦需要計及當中的風險。雖然股票基金於過去15年內的投資表現最好,但其風險亦是最高。期間,股票基金單月升幅可以達15.4%,但單月跌幅亦可以是20.6%,即不同月份的回報可以相差36個百分點。
 
蔡永忠表示,將資產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域或資產類別有助降低投資風險;例如,於過去15年,環球股票基金的回報波幅,遠低於一些單一市場基金(如港股基金和亞洲股票基金)的回報波幅。
 
他強調,計劃成員在審視基金過往表現時務必小心,因過往表現並不是預計基金未來表現的指標。
 
蔡永忠又指出:「計劃成員應定期檢討自己的強積金投資,並因應個人的投資目標及承受風險能力,考慮調整自己的強積金投資組合,及在風險與回報之間作出取捨。他們亦應考慮其他因素如基金費用及收費、受託人的服務質素及基金是否切合他們的個人情況,例如距離退休的日期、投資目標等。」
 
就有關強積金制度15年投資表現的詳情,可參考於今天上載於積金局網站的相關報告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黃友嘉博士(左二)、非執行董事蔡永忠先生(右二)、機構事務總監及執行董事鄭恩賜先生(左一)及研究及統計組高級經理李子成先生(右一)今天向記者介紹《強積金15年投資表現回顧》報告的內容。


-完-

2016年1月26日


1由於數字經四捨五入為整數,所以相加後不一定等於合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