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

積金·誌

強積金切合香港社會

不經不覺,我擔任積金局董事會主席已有六年,卸任在即,這是我最後一次以積金局主席身份發表網誌。 

 

回想當年獲委任積金局主席時,我感到特別有意義,因為我一向認為強積金是適合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還記得上世紀80年代末,我在美國聯邦儲備銀行擔任經濟師,曾經有機會研究美國的社會保障退休制度。我從研究中看到當時美國受惠於戰後嬰兒潮帶來的人口紅利及蓬勃的經濟發展,理應有條件儲存足夠的儲備為市民提供退休金福利。然而,美國當時採用的是「現收現付」(pay-as-you-go)社會保障制度,而並非獨立於聯邦預算系統的信託基金,在政府缺乏財政紀律及人口老化的情況下,制度的可靠性及可持續性成疑,長遠更可能對納稅人構成沉重負擔。

 

制度設計具持續性  成員自主積金投資

 

 當年的研究,令我認識到不同退休保障制度各有利弊。至90年代中,適逢香港準備立法推行強積金制度,我對此舉完全支持,原因是香港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財政穩健尤其重要。強積金制度屬於具足額資金的界定供款計劃,不會出現因計劃資產不足而須由政府、僱主或僱員補貼,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值得留意的是,強積金制度不會因為人口老化而加重了年輕供款人的負擔。 

 

環顧全球發達經濟體,由政府推動的退休保障制度都不可或缺,而這些計劃都無可避免地需要依賴僱主和僱員雙方供款。強積金的特點不在於它的強制性供款,而在於它是個人退休帳戶,份屬個人資產,不涉及財富再分配。

 

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積金可投資於不同的市場和資產,讓計劃成員因應自己人生階段及個人所需作不同選擇。打工仔的強積金投資可以「自己話事」,在扣除行政費用後,最終投資回報全歸自己所有,不會受政府的財政及其他社會狀況影響,相信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是較易接受的方案。

 

強積金投資符合不同打工仔所需

 

坊間有聲音批評,投資於強積金基金,最終只惠及基金經理,而強積金基金的收費及回報亦一直受到爭議。

 

其實,強積金旨在給予打工仔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同時亦要對投資風險作一定程度的管控,所以互惠基金作為分散風險的投資工具,確是較好的選擇。而且,強積金受託人的職責遠遠超越基金管理。強積金受託人需要履行受信責任,透過監管以確保強積金達致多元化的投資目標,並投資於環球市場以分散風險。

 

強積金是一個涉及全香港打工仔的制度,受託人要負責多項工序,包括處理僱主每月為僱員所作的供款、根據僱員的投資指示處理供款及轉換基金、提供查詢服務,並協助積金局為僱員向僱主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定期向規管機構呈交報告,以及審核和處理提取強積金申請等,行政工作着實不少。而且,相比零售基金,受託人要處理的投資金額一般較少和零碎,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雖然制度設計上,除了預設投資策略及強積金保守基金設有收費規定外,積金局沒有特定收費規管功能,但局方透過多種途徑提高強積金資訊透明度,促進市場競爭,加深成員投資理財能力,選擇性價比高的強積金基金,推進收費下調。強積金整體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已由2007年12月的2.1%,下降至2020年12月的1.44% ,減幅超過三成。

 

成立廿載,強積金總資產規模累積至2020年12月已有約$11,400億,當中約$4,100億(36%)為扣除收費後的淨投資回報,自制度實施以來平均年率化回報率達4.8%,跑贏同期通脹1.8%。我由強積金成立時,便同時以僱主及僱員(自僱人士)身份參與計劃,作為計劃成員,我對強積金的表現也感到滿意。事實上,我認為強積金是一個不錯的投資工具,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特別自願性供款分別提供扣稅優惠及靈活理財,我亦已善加利用。

 

強積金制度已成為香港工作人口重要的退休保障支柱。正如所有公共制度,強積金制度亦須繼續自我完善,以迎接後疫情時代、人口老化、經濟增長減慢及市況波動等種種挑戰。我認為強積金下一個十年勢必由金融科技主導,所以構建中的積金易平台正好為強積金生態系統注入一番新氣象,包括推動競爭,帶來更好價格、產品和服務質素,最終令計劃成員獲益。

 

我非常榮幸能夠在過去六年參與強積金制度的成長,特別是於2017年推出的預設投資策略以及2019年推出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另外,去年新冠肺炎衝擊全球經濟,百業蕭條,我與積金局的同事更全力協助特區政府迅速順利實施保就業計劃,與僱主僱員一起共渡時艱。在此,我要感謝積金局董事會、各委員會及所有同事的努力、政府的全力支持以及強積金業界的貢獻。我亦感激廣大打工仔和僱主的共同參與。我深信強積金制度定能實踐成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儲蓄制度的使命。

 

積金局主席

黃友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