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

积金·志

强积金切合香港社会

不经不觉,我担任积金局董事会主席已有六年,卸任在即,这是我最後一次以积金局主席身份发表网志。 

 

回想当年获委任积金局主席时,我感到特别有意义,因为我一向认为强积金是适合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还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我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担任经济师,曾经有机会研究美国的社会保障退休制度。我从研究中看到当时美国受惠於战後婴儿潮带来的人口红利及蓬勃的经济发展,理应有条件储存足够的储备为市民提供退休金福利。然而,美国当时采用的是「现收现付」(pay-as-you-go)社会保障制度,而并非独立於联邦预算系统的信托基金,在政府缺乏财政纪律及人口老化的情况下,制度的可靠性及可持续性成疑,长远更可能对纳税人构成沉重负担。

 

制度设计具持续性  成员自主积金投资

 

 当年的研究,令我认识到不同退休保障制度各有利弊。至90年代中,适逢香港准备立法推行强积金制度,我对此举完全支持,原因是香港属於小型开放经济体系,财政稳健尤其重要。强积金制度属於具足额资金的界定供款计划,不会出现因计划资产不足而须由政府、雇主或雇员补贴,在财政上能持续运作。值得留意的是,强积金制度不会因为人口老化而加重了年轻供款人的负担。 

 

环顾全球发达经济体,由政府推动的退休保障制度都不可或缺,而这些计划都无可避免地需要依赖雇主和雇员双方供款。强积金的特点不在於它的强制性供款,而在於它是个人退休帐户,份属个人资产,不涉及财富再分配。

 

由私营机构管理的强积金可投资於不同的市场和资产,让计划成员因应自己人生阶段及个人所需作不同选择。打工仔的强积金投资可以「自己话事」,在扣除行政费用後,最终投资回报全归自己所有,不会受政府的财政及其他社会状况影响,相信对很多香港人来说是较易接受的方案。

 

强积金投资符合不同打工仔所需

 

坊间有声音批评,投资於强积金基金,最终只惠及基金经理,而强积金基金的收费及回报亦一直受到争议。

 

其实,强积金旨在给予打工仔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同时亦要对投资风险作一定程度的管控,所以互惠基金作为分散风险的投资工具,确是较好的选择。而且,强积金受托人的职责远远超越基金管理。强积金受托人需要履行受信责任,透过监管以确保强积金达致多元化的投资目标,并投资於环球市场以分散风险。

 

强积金是一个涉及全香港打工仔的制度,受托人要负责多项工序,包括处理雇主每月为雇员所作的供款、根据雇员的投资指示处理供款及转换基金、提供查询服务,并协助积金局为雇员向雇主追讨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费、定期向规管机构呈交报告,以及审核和处理提取强积金申请等,行政工作着实不少。而且,相比零售基金,受托人要处理的投资金额一般较少和零碎,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虽然制度设计上,除了预设投资策略及强积金保守基金设有收费规定外,积金局没有特定收费规管功能,但局方透过多种途径提高强积金资讯透明度,促进市场竞争,加深成员投资理财能力,选择性价比高的强积金基金,推进收费下调。强积金整体平均基金开支比率已由2007年12月的2.1%,下降至2020年12月的1.44% ,减幅超过三成。

 

成立廿载,强积金总资产规模累积至2020年12月已有约$11,400亿,当中约$4,100亿(36%)为扣除收费後的净投资回报,自制度实施以来平均年率化回报率达4.8%,跑赢同期通胀1.8%。我由强积金成立时,便同时以雇主及雇员(自雇人士)身份参与计划,作为计划成员,我对强积金的表现也感到满意。事实上,我认为强积金是一个不错的投资工具,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特别自愿性供款分别提供扣税优惠及灵活理财,我亦已善加利用。

 

强积金制度已成为香港工作人口重要的退休保障支柱。正如所有公共制度,强积金制度亦须继续自我完善,以迎接後疫情时代、人口老化、经济增长减慢及市况波动等种种挑战。我认为强积金下一个十年势必由金融科技主导,所以构建中的积金易平台正好为强积金生态系统注入一番新气象,包括推动竞争,带来更好价格、产品和服务质素,最终令计划成员获益。

 

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过去六年参与强积金制度的成长,特别是於2017年推出的预设投资策略以及2019年推出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另外,去年新冠肺炎冲击全球经济,百业萧条,我与积金局的同事更全力协助特区政府迅速顺利实施保就业计划,与雇主雇员一起共渡时艰。在此,我要感谢积金局董事会、各委员会及所有同事的努力、政府的全力支持以及强积金业界的贡献。我亦感激广大打工仔和雇主的共同参与。我深信强积金制度定能实践成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储蓄制度的使命。

 

积金局主席

黄友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