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
積金·誌
又一重大改革—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
我在2021年5月發表的第一篇「積金•誌」,形容強積金制度已完成「開創、鞏固」階段,強積金制度需要繼續改良和優化,方可發展成為更趨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
本着強積金「為民所有、為民所享」的理念,積金局團隊鍥而不捨地履行「監管、保障、推廣和改革」四大使命,推動多項重要改革和優化措施,包括推出「積金易」平台(「積金易」)、持續推動減費、擴大強積金可投資領域、優化投資規例、提高受託人管治水平等。
行政長官剛發表的《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並交由積金局研究具體方案。我對此感到興奮,亦很榮幸可以參與促成強積金改革路上另一項重大突破。
強積金「全自由行」容許僱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計劃,可以提升打工仔女的自主權,讓打工仔女更積極地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投資,有助激活強積金市場競爭,促使受託人繼續降低收費、提升基金表現和服務質素,為打工仔女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
積金局一直致力加強計劃成員的自主權。即將剛好在11月推出滿12年,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正是為了協助打工仔女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讓打工仔女可以在每年為現職供款帳戶內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進行一次轉移,一筆過轉到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半自由行」轉移近100萬宗
透過「半自由行」轉移強積金的個案,最近五年(2019年-2023年)的年均數字約92,000宗,較之前的五年(2014年-2018年)上升了17%,顯示越來越多計劃成員主動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截至今年9月,累計轉移個案已經接近 100萬宗,金額超過$480億。
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一直是積金局的目標,讓打工仔女能夠更靈活地管理自己的強積金。然而,受限於目前的「對沖」安排,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可以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僱主需要知道由他們作出供款的所在,以及能夠向有關受託人查實可用作「對沖」遣散費/長服金的強積金款額。因此,強積金「半自由行」現時未能讓打工仔女轉移由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
取消「對沖」安排及「積金易」為「全自由行」奠定基礎
隨着政府宣布於明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如果打工仔女在該日(即轉制日)或之後入職,從他們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將不可用作「對沖」遣散費/長服金,變相消除了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的主要障礙。
此外,今年6月開始啟用的「積金易」平台將於明年年底全面運作,使將來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更具成本效益。所以,取消「對沖」安排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均為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的重要基礎。
強積金「全自由行」究竟會為打工仔女帶來什麼好處呢? 以一位將會在2026年7月踏入社會工作的「職場新鮮人」為例,由於屆時「對沖」安排已取消,該份工作的強積金帳戶中,不論是僱主還是自己作出的強制性供款,都可以「全自由行」,轉移至自己心儀的強積金計劃。至於現時已經在職場的打工仔女,日後若轉換新工作,新工作的強制性供款就會完全不可用作對沖,因此都可以「全自由行」。我們預計,當強積金「全自由行」實施後,打工仔女現職期間累積的強制性供款中,可以自由轉移的比例將由現在約50%逐步提升到100%。
行政長官為強積金「全自由行」開綠燈,體現了《2024年施政報告》「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的主題。積金局秉承強積金「為民所有、為民所享」的理念,定必全力支持政府研究落實細節、諮詢公眾和修訂法例,並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期在「積金易」全面運作後盡快推出強積金「全自由行」。
積金局主席
劉麥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