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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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4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 ─ 結果公佈

簡介

積金局2015年起每年舉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今年踏入十周年。計劃旨在推動及促進僱主遵守強積金法例;鼓勵僱主為僱員提供更佳的退休福利;並嘉許致力保障及加強僱員退休福利的模範僱主。

支持機構

 

為進一步向社會各界推廣嘉許計劃,積金局邀請了多個商會、工會及相關專業團體成為嘉許計劃的「支持機構」。本局衷心感謝以下機構的支持(以機構的英文名稱順序排列):

支持機構

支持機構 支持機構

資格及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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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積金好僱主」

「積金好僱主」是一個年度嘉許計劃(年度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僱主符合以下條件便可申請:

 

  1. 參加強積金計劃達一年或以上
  2. 僱主須已參加強積金計劃一年或以上(截至該計劃年度的3月31日)。

     

  3. 履行僱主的法定責任
  4. 僱主遵守強積金法例為基本要求,例如僱主必須為僱員參加計劃及作出供款等。

     

  5. 為僱員提供額外退休保障
  6. 除遵守法例外,僱主有為僱員提供額外的退休保障安排。僱主須於計劃年度內符合以下最少一項條件:

    • 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供僱員選擇;或
    • 為僱員作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或
    • 為僱員提供與強積金制度有關的其他退休福利。
特別獎項

為特別表揚及公開嘉許多年不斷優化其僱員退休保障的「積金好僱主」,僱主如符合相關條件,將會自動獲頒以下殊榮:

 

  1. 「全能積金好僱主」
  2. 「積金好僱主10年」
  3. 「積金好僱主5年」

 

此外,符合「積金好僱主」資格的公司/機構,亦可同時申請以下兩個特別獎項:

 

  1. 「電子供款獎」
  2. 「積金推廣獎」

具體評核準則如下:

 

  1. 「全能積金好僱主」
    在2023-24計劃年度內,僱主如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可額外獲「全能積金好僱主」殊榮︰
    1. 連續10年獲嘉許為「積金好僱主」;及
    2. 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及
    3. 為部分或所有僱員作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及
    4. 榮獲「電子供款獎」;及
    5. 榮獲「積金推廣獎」。

  2. 「積金好僱主10年」
    連續十年獲嘉許為「積金好僱主」的公司或機構,可獲「積金好僱主10年」 殊榮。

  3. 「積金好僱主5年」
    連續五年獲嘉許為「積金好僱主」的公司或機構,可獲「積金好僱主5年」 殊榮。

  4. 「電子供款獎」
    僱主須在該計劃年度內的任何三個月或以上,透過電子方式遞交強積金供款資料或以電子方式繳付強積金供款;及以網上或電子方式*遞交本年度嘉許計劃的申請。

    * 網上或電子方式包括積金局提供的網上系統、或以電郵遞交PDF電子申請表格,並不包括手寫、掃瞄版本、傳真或郵寄的申請表格

  5. 「積金推廣獎」
    僱主須在該計劃年度內,向僱員提供最少兩項與管理強積金相關的協助。
    例如:
    • 向僱員發放有關積金易平台(eMPF Platform)的最新資訊;
    • 為僱員安排強積金講座;
    • 提供所屬強積金計劃的資訊(例如在公司內聯網或告示板等提供所屬計劃的網址、熱線或基金便覽等);
    • 向僱員發放有關強積金制度的最新訊息(例如有關「預設投資策略」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資訊);
    • 協助僱員管理強積金帳戶(例如向僱員提供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格、提供資料予有意行使「僱員自選安排」的僱員)。


提交申請前,請參閱詳細資格及評核標準


註:積金局保留權利以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如對評核結果有異議,本局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獎勵
「積金好僱主」可獲以下多項獎勵:

使用嘉許計劃標誌
獲嘉許僱主可於公司/機構的網頁及宣傳品上展示「積金好僱主」的標誌,為期一年(由每年10月1日至翌年9月30日)。

註:獲嘉許僱主於廣告或宣傳品上展示「積金好僱主」標誌並不代表有關公司/機構的產品或服務獲積金局認可。

上載積金局網頁
「積金好僱主」名單會上載於積金局網頁,供公眾閱覽。

頒發證書
獲積金局頒發電子證書。

媒體報導
獲嘉許的公司/機構有機會被邀請參與媒體專訪,並會刊登於報章或網站進行推廣。

特選服務
獲邀參加積金局舉辦的活動和獲取積金局最新資訊。
註:如積金局收到市民對個別僱主獲得嘉許的投訴並查明屬實,積金局保留權利將僱主從嘉許名單中除名及終止其使用嘉許計劃的標誌。
申請方法

2023-24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結果已經公佈。積金局將適時公佈2024-25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的申請安排。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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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
Q1.  為何公司要參加「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
A1:   計劃旨在嘉許公司為僱員提供更好退休保障所作出的努力,獲獎公司亦可從而建立良好機構形象及商譽。
 
Q2.  參加計劃是否要繳付手續費?
A2:   費用全免。
 
Q3.  公司/機構須符合什麼條件才可申請「積金好僱主」及特別獎項?
A3:   按此瞭解「積金好僱主」及特別獎項的詳細資格及評核準則。
 
Q4.  公司/機構可否只申請「電子供款獎」及/或「積金推廣獎」,而不申請成為「積金好僱主」?
A4:   不可以。「電子供款獎」及「積金推廣獎」並不是獨立獎項,申請公司/機構須先符合「積金好僱主」的評核標準才可申請該兩個特別獎項。
 
Q5.  公司於各類宣傳品上使用計劃標誌前,是否需要向積金局遞交樣本以供審閱?
A5:   不需要。如獲嘉許成為「積金好僱主」後,請參閱「使用『積金好僱主』標誌指引」,以掌握正確使用標誌的方法。
僱員
Q6.  我可否提名我並不任職的公司參加嘉許計劃?
A6:   不可以。僱員只可提名其現職的公司參加計劃。
 
Q7.  我任職多於一間公司,可否提名多間公司參加嘉許計劃?
A7:   可以。僱員可提名所有其現職的公司參加計劃。
查詢
Q8.  如何查詢更多資料?
A8:   請致電「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專線,電話:2292 1222;或電郵:goodMPFemployer@mpf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