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

机构活动

2023-24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 ─ 结果公布

简介

积金局2015年起每年举办「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今年踏入十周年。计划旨在推动及促进雇主遵守强积金法例;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更佳的退休福利;并嘉许致力保障及加强雇员退休福利的模范雇主。

支持机构

 

为进一步向社会各界推广嘉许计划,积金局邀请了多个商会、工会及相关专业团体成为嘉许计划的「支持机构」。本局衷心感谢以下机构的支持(以机构的英文名称顺序排列):

支持机构

支持机构 支持机构

资格及奖项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申请资格

「积金好雇主」

「积金好雇主」是一个年度嘉许计划(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雇主符合以下条件便可申请:

 

  1. 参加强积金计划达一年或以上
  2. 雇主须已参加强积金计划一年或以上(截至该计划年度的3月31日)。

     

  3. 履行雇主的法定责任
  4. 雇主遵守强积金法例为基本要求,例如雇主必须为雇员参加计划及作出供款等。

     

  5. 为雇员提供额外退休保障
  6. 除遵守法例外,雇主有为雇员提供额外的退休保障安排。雇主须於计划年度内符合以下最少一项条件:

    • 提供多於一个强积金计划供雇员选择;或
    • 为雇员作出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
    • 为雇员提供与强积金制度有关的其他退休福利。
特别奖项

为特别表扬及公开嘉许多年不断优化其雇员退休保障的「积金好雇主」,雇主如符合相关条件,将会自动获颁以下殊荣:

 

  1. 「全能积金好雇主」
  2. 「积金好雇主10年」
  3. 「积金好雇主5年」

 

此外,符合「积金好雇主」资格的公司/机构,亦可同时申请以下两个特别奖项:

 

  1. 「电子供款奖」
  2. 「积金推广奖」

具体评核准则如下:

 

  1. 「全能积金好雇主」
    在2023-24计划年度内,雇主如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可额外获「全能积金好雇主」殊荣︰
    1. 连续10年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及
    2. 提供多於一个强积金计划;及
    3. 为部分或所有雇员作出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及
    4. 荣获「电子供款奖」;及
    5. 荣获「积金推广奖」。

  2. 「积金好雇主10年」
    连续十年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或机构,可获「积金好雇主10年」 殊荣。

  3. 「积金好雇主5年」
    连续五年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或机构,可获「积金好雇主5年」 殊荣。

  4. 「电子供款奖」
    雇主须在该计划年度内的任何三个月或以上,透过电子方式递交强积金供款资料或以电子方式缴付强积金供款;及以网上或电子方式*递交本年度嘉许计划的申请。

    * 网上或电子方式包括积金局提供的网上系统、或以电邮递交PDF电子申请表格,并不包括手写、扫瞄版本、传真或邮寄的申请表格

  5. 「积金推广奖」
    雇主须在该计划年度内,向雇员提供最少两项与管理强积金相关的协助。
    例如:
    • 向雇员发放有关积金易平台(eMPF Platform)的最新资讯;
    • 为雇员安排强积金讲座;
    • 提供所属强积金计划的资讯(例如在公司内联网或告示板等提供所属计划的网址、热线或基金便览等);
    • 向雇员发放有关强积金制度的最新讯息(例如有关「预设投资策略」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资讯);
    • 协助雇员管理强积金帐户(例如向雇员提供整合个人帐户申请表格、提供资料予有意行使「雇员自选安排」的雇员)。


提交申请前,请参阅详细资格及评核标准


注:积金局保留权利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如对评核结果有异议,本局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奖励
「积金好雇主」可获以下多项奖励:

使用嘉许计划标志
获嘉许雇主可於公司/机构的网页及宣传品上展示「积金好雇主」的标志,为期一年(由每年10月1日至翌年9月30日)。

注:获嘉许雇主於广告或宣传品上展示「积金好雇主」标志并不代表有关公司/机构的产品或服务获积金局认可。

上载积金局网页
「积金好雇主」名单会上载於积金局网页,供公众阅览。

颁发证书
获积金局颁发电子证书。

媒体报导
获嘉许的公司/机构有机会被邀请参与媒体专访,并会刊登於报章或网站进行推广。

特选服务
获邀参加积金局举办的活动和获取积金局最新资讯。
注:如积金局收到市民对个别雇主获得嘉许的投诉并查明属实,积金局保留权利将雇主从嘉许名单中除名及终止其使用嘉许计划的标志。
申请方法

2023-24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结果已经公布。积金局将适时公布2024-25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的申请安排。

常见问题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雇主
Q1.  为何公司要参加「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
A1:   计划旨在嘉许公司为雇员提供更好退休保障所作出的努力,获奖公司亦可从而建立良好机构形象及商誉。
 
Q2.  参加计划是否要缴付手续费?
A2:   费用全免。
 
Q3.  公司/机构须符合什麽条件才可申请「积金好雇主」及特别奖项?
A3:   按此了解「积金好雇主」及特别奖项的详细资格及评核准则。
 
Q4.  公司/机构可否只申请「电子供款奖」及/或「积金推广奖」,而不申请成为「积金好雇主」?
A4:   不可以。「电子供款奖」及「积金推广奖」并不是独立奖项,申请公司/机构须先符合「积金好雇主」的评核标准才可申请该两个特别奖项。
 
Q5.  公司於各类宣传品上使用计划标志前,是否需要向积金局递交样本以供审阅?
A5:   不需要。如获嘉许成为「积金好雇主」後,请参阅「使用『积金好雇主』标志指引」,以掌握正确使用标志的方法。
雇员
Q6.  我可否提名我并不任职的公司参加嘉许计划?
A6:   不可以。雇员只可提名其现职的公司参加计划。
 
Q7.  我任职多於一间公司,可否提名多间公司参加嘉许计划?
A7:   可以。雇员可提名所有其现职的公司参加计划。
查询
Q8.  如何查询更多资料?
A8:   请致电「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专线,电话:2292 1222;或电邮:goodMPFemployer@mpf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