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积金局处理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投诉数字及部分的执法数字。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投诉
- 与强积金受托人有关的投诉个案总数: 376
*由於一宗投诉个案可能包括多项投诉项目,因此投诉项目总数会多於投诉个案总数。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执法行动
积金局就强积金受托人未能根据相关法例履行其对强积金计划之职责,对强积金受托人处以罚款。
- 发出徵收罚款通知书: 14
- 被罚款的强积金受托人: 3
- 罚款总额: $8,640,0001
1受托人已支付全部罚款。
相关行政工序的性质
|
发出徵收罚款通知书的数目
|
---|---|
处理强积金的转移/付款
|
8
|
提供资料予计划成员
|
2
|
分配强积金於基金
|
4
|
涉及强积金中介人的执法行动
不当行为
|
行动内容
|
---|---|
误导计划成员签署转移表格,以在未经该计划成员的授权下将其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强积金计划;及指示第三者冒充该计划成员致电强积金受托人,以取得该计划成员的帐户资料
|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20个月
|
故意不执行计划成员把其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强积金计划的指示
|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1个月
|
没有按一名雇主的指示,为其开立帐户及协助其六名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以及没有在延迟或未能执行有关指示时,於合理时间内通知该雇主;没有把该雇主为其六名雇员作强积金供款而签发的两张支票转交强积金受托人;没有确保该雇主签发的两张支票的抬头人为有关强积金受托人;及没有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该雇主及其雇员提供已签署的强积金表格副本 |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20个月
|
未有迅速及准确地执行客户的指示;未有向客户披露所需资料; 未有把客户提供的信息视为机密信息处理;未有向客户提供已签署的表格副本;以及一名主事中介人未有妥善监管及监察其附属中介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遵守各手册和指引等
|
向15名附属中介人和一名主事中介人发出意见函以提醒他们遵守有关操守要求
|
涉及违规雇主或计划成员的执法行动
刑事检控行动:
|
|
民事申索行动:
|
|
成功追讨的强积金供款:
|
|
*拖欠供款包括雇主没有在订明限期内为雇员作出强积金供款而被徵收的附加费(款额为雇主所拖欠强积金供款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