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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持續訓練
1. 強積金附屬中介人要符合哪些持續專業進修要求?
根據《附屬中介人持續訓練指引》(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附屬中介人須於每公曆年參加合共15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其中4小時必須為獲積金局核准的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
凡於公曆年4月1日或之後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個人,所須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總時數(包括核心及非核心活動)及其中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的時數按比例計算如下:
註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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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時數
|
最少須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時數
|
---|---|---|
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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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
|
4月1日至6月30日
|
1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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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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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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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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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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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積金局會否認可附屬中介人在註冊前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
根據《附屬中介人持續訓練指引》(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凡於公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將獲認可為該公曆年的持續專業活動的時數。舉例說,若某個人在2024年8月註冊成為附屬中介人,他/她在2024年1月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將獲得認可。
3. 如附屬中介人不再隸屬任何主事中介人,他/她在該期間是否需要遵從持續專業進修要求?
需要,儘管附屬中介人不再隸屬任何主事中介人,但只要仍然是註冊附屬中介人,便需遵從持續專業進修要求。在其身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被暫時撤銷、其隸屬某主事中介人的核准被暫時撤銷,或其隸屬某主事中介人的核准被撤銷等任何期間,均須遵從持續專業進修要求。
4. 如未能符合積金局指定的培訓規定,會有甚麼後果?
附屬中介人如未有完成所需培訓,可被暫時撤銷註冊。該附屬中介人如在暫時撤銷註冊開始後30天內仍未完成培訓,其註冊將被撤銷。
該附屬中介人如打算重新註冊,須再報考並通過強積金中介人考試。
5. 附屬中介人可參加哪些活動,以符合核心培訓規定?
只有事先取得積金局核准的活動,方獲認可為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時數。積金局於網站發布了現時核准的強積金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一覽表 ,以提供協助。
6. 由服務提供者舉辦的內部培訓是否獲積金局認可為持續專業進修活動?
就核心課題而言,附屬中介人必須參加已事先獲積金局核准的核心持續專業進修活動。活動提供者可向積金局提交相關課程資訊,以讓積金局考慮是否核准該等課程。請參閱《強積金持續專業進修核心活動質素保證須知》,以獲取進行申請的詳情。
至於非核心課題,內部培訓可予接受。
7. 為應付強積金中介人考試的研習時數會否計算為持續專業進修時數?
不會。
8. 對於本身亦是註冊強積金中介人的導師,他們教授課程的時數會否獲積金局認可為持續專業進修的時數?
會。根據《附屬中介人持續訓練指引》(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如以導師身分參與任何合資格持續專業進修核心/非核心活動,可按實際參與有關活動的時間,獲取持續專業進修的時數。每小時的教授時數相等於一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時數。
9. 積金局會否認可一些重複舉辦且性質或內容相同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
會。根據《附屬中介人持續訓練指引》(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只要持續專業進修活動符合有關資格,便會計算為持續專業進修核心/非核心活動的時數。
10. 附屬中介人應如何匯報在該年內完成的持續專業進修時數?
附屬中介人必須在向積金局提交的周年申報表中,匯報在上一個公曆年所參加的持續專業進修核心及非核心活動時數。此外,附屬中介人亦必須保存該等紀錄至少三年,以供積金局檢查證明文件。
11. 附屬中介人須否在周年申報表中向積金局提供所有持續培訓的出席紀錄?
不需要。但應保存足夠的持續訓練活動出席紀錄,於有需要時,積金局可要求附屬中介人提供有關紀錄,證明他們已遵循培訓規定。
12. 如附屬中介人在任何公曆年中,所獲取的持續專業進修時數已超過其必修的持續專業進修時數,該等超逾的時數可否帶至下一年?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