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參加及終止程序
以下列出強積金計劃成員在不同階段中,會收取由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文件,及該等文件的簡介:
考慮加入強積金計劃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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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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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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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強積金計劃後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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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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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資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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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後60天內 如計劃成員為僱員,而受託人安排將文件交給該成員的僱主,僱主須在接獲該文件後的七個工作日內轉交僱員 |
參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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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成為計劃成員所需資料的日期,或同意遵守該計劃的管限規則的日期(以較遲者為準)的3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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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期間
僱員行使僱員自選安排的轉移權後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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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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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結算書(由原受託人*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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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轉移日後的三個指明工作日1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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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確認書(由新受託人*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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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強積金及基金認購後的五個指明工作日1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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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終止受僱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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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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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終止受僱後的不同轉移選擇的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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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收到僱主終止僱用通知後的30天內而計劃成員未有選擇轉移強積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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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除外)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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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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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結算書(由原受託人*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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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轉移日起五個指明工作日1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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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確認書(由新受託人*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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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轉移至同一個強積金計劃的帳戶,在收到強積金後的14個指明工作日1內 如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的帳戶,在收到強積金後的17個指明工作日1內 |
達到65歲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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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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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通知已達65歲的計劃成員其有關強積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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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成員達到65歲的12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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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強積金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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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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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權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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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強積金後五個指明工作日1內 |
1「指明工作日」指並非公眾假日,星期六或烈風/黑色暴雨警告日的任何日子。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