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参加及终止程序
以下列出强积金计划成员在不同阶段中,会收取由强积金受托人*提供的文件,及该等文件的简介:
考虑加入强积金计划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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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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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成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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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强积金计划後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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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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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资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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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强积金计划成员後60天内 如计划成员为雇员,而受托人安排将文件交给该成员的雇主,雇主须在接获该文件後的七个工作日内转交雇员 |
参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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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成为计划成员所需资料的日期,或同意遵守该计划的管限规则的日期(以较迟者为准)的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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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期间
雇员行使雇员自选安排的转移权後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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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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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结算书(由原受托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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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转移日後的三个指明工作日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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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确认书(由新受托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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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强积金及基金认购後的五个指明工作日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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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终止受雇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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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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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终止受雇後的不同转移选择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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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收到雇主终止雇用通知後的30天内而计划成员未有选择转移强积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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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强积金(雇员自选安排除外)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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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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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结算书(由原受托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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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转移日起五个指明工作日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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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确认书(由新受托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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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转移至同一个强积金计划的帐户,在收到强积金後的14个指明工作日1内 如转移至另一个强积金计划的帐户,在收到强积金後的17个指明工作日1内 |
达到65岁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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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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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已达65岁的计划成员其有关强积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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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员达到65岁的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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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强积金
收到的文件/资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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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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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权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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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强积金後五个指明工作日1内 |
1「指明工作日」指并非公众假日,星期六或烈风/黑色暴雨警告日的任何日子。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信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信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