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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日

供款日

4月份供款期的供款日

按照强积金计划条例,月薪雇员的供款日是每月的第10日。由於5月10日及11日分别是星期六及公众假期,因此4月份供款期的强积金供款日将顺延至5月12日(星期一)。另外,请注意2025年5月1日、4日及5日亦是公众假期,积金局提醒雇主应尽早作出安排,以免延误供款。


雇主除可直接将供款及付款结算书交予受托人*,亦可透过受托人*提供的各种数码途径处理强积金供款,以确保能准时缴交。逾期供款须额外缴交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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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