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自雇人士
执法措施
积金局会向拖欠供款的自雇人士发出欠款通知书,并向违例自雇人士采取执法行动,包括:
- 要求自雇人士即时纠正违例情况
- 入禀法院,以民事申索追讨拖欠供款
- 向违例自雇人士徵收罚款
- 检控违例的自雇人士
罚则
积金局可向违例自雇人士提出刑事检控,有关罚则如下:
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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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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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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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定罪最高罚款$50,000及监禁六个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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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受托人*缴付强制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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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定罪最高罚款$50,000及监禁六个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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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可向违例自雇人士徵收罚款:
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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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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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受托人*缴付强制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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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或欠款的10%,以款额较大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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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托人*终止自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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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定罪罚款$5,000,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0,其後每次违规罚款$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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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托人*更改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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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定罪罚款$5,000,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0,其後每次违规罚款$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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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