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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三方合作保障雇员权益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十二月七日)召开会议,与工会及劳工处代表商讨加强积金局、劳工处和工会三方合作,共同处理雇员被迫转为自雇人士的问题。

出席今日会议的劳工界代表有立法会议员陈婉娴、李卓人和李凤英,海港运输总工会主席赵资强、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主席李永生及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理事长蔡镇华。

劳工处处长陈甘美华、劳工处助理处长左陈翠玉女士和高级劳工事务主任李宝仪亦有出席是次会议。

积金局行政总监许仕仁表示,会议非常有建设性,各方面不但交换意见,更能够定下共同工作方向。他说,积金局欢迎工会主动提供有关个案资料,而多方面合作将有助解决强积金制度实施初期的问题。

他指出,积金局和劳工处将共同处理雇主把雇员转为自雇的投诉个案,以保障雇员在雇佣条例和强积金条例下的合法权益。

许仕仁说︰「雇员若遇上被雇主强逼转为自雇的情况,应主动向积金局、劳工处或工会投诉,因为一旦转为自雇身分,他们所损失的不单是强积金供款,更重要的是其他劳工保障,包括劳工保险、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

不过,他指出,个别行业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分帐制度,可能较难界定雇员和自雇人士的身分。

积金局至今共接获十五宗有关雇员利益的投诉。此外,经工会转介的投诉个案则有十一宗。

由本年一月至十二月六日,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共处理八宗涉嫌因强积金推行而更改雇佣合约条款的投诉,其中有五宗为积金局转介的个案。经劳工处向雇员、雇主双方提供意见或调解服务後,其中五宗个案已获解决。其余三宗个案则已交劳资审裁处仲裁。

许仕仁说︰「积金局将与劳工处紧密配合,处理该等个案。」



二○○○年十二月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