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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申请成报清盘以追讨强积金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2008年3月18日)向成报报刊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该公司在21日内缴回欠供的强积金供款,否则会向高等法院申请该公司清盘。

积金局发言人指出,虽然积金局多次循民事诉讼入禀法院追讨成报的强积金供款,以及多次提出刑事检控,成报仍然未有依期为雇员作出强积金供款,漠视法律的规定。今年开始,成报更多次未有履行偿还供款的承诺,包括开出的支票未能兑现。因此,积金局决定要求该公司在21日内,即2008年4月8日或之前,清还所有欠供强积金及相关欠款,否则将申请其清盘。

积金局由2005年开始收到成报员工投诉,指雇主自该年9月起欠供强积金。至今积金局共为成报雇员追回约630万元强积金供款,成报至今仍拖欠约420万元供款。

发言人说,积金局一直以来均有专责执法人员处理成报个案,并会继续全力为成报员工追讨供款。过往,除了多次展开民事诉讼入禀法院追讨供款外,亦先後三次刑事检控成报。在2006年10 月第一次刑事检控中,成报承认两项控罪,被法庭判罚8,000元。而在第二及第三次刑事检控则被判罚共72,000元。积金局最近已向成报提出第四次刑事检控,有关案件已排期於2008年4月1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聆讯。

此外,积金局亦曾采取多项执行民事判令的行动,包括冻结成报银行户口及抄封成报的资产。

积金局亦呼吁成报员工,如对积金局是次行动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


2008年3月1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