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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核准强积金计划受托人
积金局今日(星期六)宣布,首批二十一间公司已获核准成为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核准受托人﹞。这批核准受托人可成为集成信托计划、雇主营办计划、行业计划及以单位信托基金形式营办的汇集投资基金的受托人。
这些公司申请人在一九九九年八月向积金局递交申请,而积金局已对申请作出全面审核,并谘询有关的执法机关,以确保申请人符合法例的各项要求。审核过程包括到申请人公司实地视察及与公司有关的负责人会面。
积金局今日已向该批核准受托人发出核准证明书。
积金局主席李业广表示:「本局会继续监管核准受托人的业务运作,以确保他们符合强积金的要求。这些公司的电脑系统亦必须经过全面测试。同时,他们须具备经营信托业务所需的资源,以确保其强积金计划得以顺利推行。」
他补充说:「受托人在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他们有明确的职责及责任,不但要稳当地履行受信责任,更必须以计划成员的利益行事。」
积金局将在办事处备存强积金核准受托人纪录册,供公众查阅。
合资格人士或公司可於任何时间递交申请成为强积金核准受托人,积金局并没有为此设定限期。至於雇主营办计划,申请人必须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或之前递交申请。有关行业计划的招标详情将於短期内公布。
积金局现正处理有关集成信托计划的注册和汇集投资基金的核准申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也正在审阅有关计划及基金的销售文件及广告内容。
李业广补充说:「积金局预计可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前完成注册有关集成信托计划,而证监会亦会同时完成审阅有关计划的销售文件,届时强积金核准受托人便可展开其强积金计划的市场推广活动。」
今日获核准为强积金受托人的公司如下:
安泰信托有限公司 |
American International Assurance Company (Trustee) Limited |
国卫信托有限公司 |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Bermuda Trust (Far East) Limited |
中银集团信托人有限公司 |
百达富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加怡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Cititrust Limited |
康联亚洲信托有限公司 |
华润美卫信托有限公司 |
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 |
盈科信托有限公司 |
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
加拿大皇家银行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
太平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退休金及信托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