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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管理局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管理局)於今日(星期四)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管理顾问所建议的管理局职员薪酬政策及考绩制度。

管理局主席李业广说:「管理局职员薪酬政策的重要一点,是每年的增薪额将按年厘定,但是薪酬并非每年自动递增。」

他补充说:「增薪的目的,是为确认员工在该年度内的工作表现和进步。因此,增幅是按个别员工的表现而厘定,只有那些表现达到规定水平的员工才获加薪。」

李业广亦指出,管理局在决定薪酬增幅时,会考虑香港经济情况、市场情况及内部的财政状况而决定。

管理局今日通过六套强积金计划运作和强积金与现有自愿退休计划衔接安排的指引,分别是:
  1. 《中央证券寄存处指引》;
  2. 《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指引- 说明例子》;
  3. 《注册计划周年报表指引》;
  4. 《核准汇集投资基金周年报表指引》;
  5. 《有关每一注册计划所须作出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指引》;及
  6. 《转移权益的收费指引》。
李业广表示,管理局会尽快印备指引以供索阅。

此外,行政长官已委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陈国杰,出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的成员。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