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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管理局招聘高级经理(法规执行)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简称「管理局」)将於明日(星期六)刊登高级经理(法规执行)一职的招聘广告。
管理局执行董事谭仲豪说:「强积金是一个崭新及庞大的退休计划,涵盖全港近三百万名就业人士。作为整个制度的规管机构,管理局肩负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执行强积金法例。」
高级经理(法规执行)将统领一支约由六十名督察组成的队伍,进行调查及实地查察的工作。
谭仲豪补充说:「这是一项极具挑战和有意义的工作。获聘任的高级经理须协助成立一支督察队伍,以及培训新入职的督察。他/她亦须制定有效执行法例的政策及策略。」
申请表格可於管理局接待处索取,地址是香港中环港景街一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二十一楼。申请表格亦可从管理局的网页下载。填妥的表格可以邮寄或亲身交回管理局。
截止申请日期为1999年10月20日。
-完-
199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