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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宣布首批注册集成信托计划及签发首批中介人证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於今日记者会上宣布首批注册之集成信托计划名单,并於会上展示已签发予约二万名合资格之中介人证件样本。
积金局所注册之集成信托计划共有四十二个,里面包括了二百四十三个成分基金。该批集成信托计划及中介人在积金局注册後,由明天(2月1日)起,强积金服务提供者便可开始向雇主及自雇人士推销其计划。
积金局署理行政总监黄志光表示:「积金局非常严谨审批这四十二个强积金计划,确保它们符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法例、强积金投资基金守则及其他相关指引。」
积金局已备妥有关该四十二个集成信托计划之详细资料名册,并存放在积金局网页(www.mpfahk.org)供市民下载,市民或可亲身到积金局办事处索阅。该名册内容包括集成信托计划的名称,负责之受托人及包含之成分基金名称等。
集成信托计划主要让有关雇员和自雇人士参加。集成信托计划的特点是把小型雇主单位的供款集合起来作管理和投资,以得到大规模运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中小型公司的雇主及雇员特别适合参加这类计划。
积金局执行董事(服务监管)谭伟民表示:「只有合资格并登记注册之中介人才可推销强积金产品或提供意见。积金局已於办事处设立合资格中介人登记册,方便公众人士索取资料。如有疑问,可向积金局查询。」
至今,积金局一共签发了约二万张中介人证。每一位合资格并获注册之中介人均会获签发中介人证,证件上会注明该中介人之姓名、所属公司、注册编号和届满日期。证件上亦会注明该中介人可以就证券或保险单、或两者提供意见。
在这批注册中介人之中,约六千五百名中介人是获准向计划成员提供证券方面的意见,约一万名获准向计划成员提供保险单方面的意见,而可以就证券及保险单两方面提供意见的中介人则约为三千五百名。
黄志光表示:「法例规定,注册强积金计划受托人不可拒绝任何合资格人士加入。换句话说,雇主和自雇人士可以从上述四十二个集成信托计划中自由挑选合适的计划。」
他补充说:「雇主决定参加那一个强积金计划对雇主和雇员均有长远的影响;所以,积金局鼓励雇主在作出决定前,要与员工沟通,希望能作出合适的选择。」
积金局已备妥注册集成信托计划和强积金中介人登记册,市民欲查询名单及详情,可致电积金局查询热线:2918 0102,或亲到积金局办事处(香港港景街一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21楼)索阅有关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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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