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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六千九百四十一个职业退休计划获强积金豁免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经已完成审批所有强积金豁免申请。在七千一百一十一个收到的豁免申请中,获批准的申请共六千九百四十一个,拒批的申请有八十二个,自动撤回的申请则为八十八个。

 

积金局执行董事于海平今日(七月三十一日)表示,申请豁免获批准的雇主须将豁免证明书放於办公室当眼处展示,及向所有雇员提供证明书副本。

 

她并提醒有关雇主必须尽快向雇员提供现有职业退休计划和强积金计划所需的资料,并让雇员在两个计划之间作出选择。

 

对於未获批准的豁免申请,她说︰「积金局亦会向申请人发出拒批的书面通知,并列明拒批的原因。」

 

「若豁免申请人欲提出上诉,可在拒批通知书发出後两个月内向上诉委员会提出。」

 

没有为现有的退休计划申请豁免的雇主可考虑︰

  • 继续营办现有退休计划,但只作为一项增补计划;或
  • 结束现有退休计划,并把计划的资产全部转移到强积金计划,作自愿性供款;或
  • 冻结现有退休计划,为所有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提供额外自愿性供款。

 

于海平补充说︰「在考虑如何衔接强积金计划时,雇主应以雇员利益为重,以维持雇员现有的退休褔利。」

 

「积金局已於五月发信给供款超逾百分之五而未有申请豁免的雇主,呼吁他们维持员工在现有计划下所享有的福利。我们会於九月再次发信给未作决定的雇主,了解他们的强积金衔接安排。」

 

以下为强积金豁免申请数字及申请不获批的原因︰

 

数目

涉及雇员人数

接获申请

7,111*

642,000

获批申请

6,941

635,000

撤回申请

88

5,500

不获批申请

82

1,570

 

*包括︰

  • 6,542个注册计划(涵盖642,000个雇员,占全部职业退休计划人数七成)
  • 569个豁免计划

 

申请不获批之原因

涉及申请

不符合豁免规例〈例如非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五日或之前成立;又或不是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五日或之前已申请注册或豁免〉

76

计划没有成员

2

雇主停止供款

4

                

 

200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