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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第四间强积金核心课程认可机构

为配合二万八千多名强积金中介人对持续专业进修的需求,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6月18日)宣布,核准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经管人才发展中心,为第四间提供《强积金中介人持续专业进修计划》核心课程的认可机构。

 

积金局营运总监(监管)于海平表示,於本年一月推出的《强积金中介人持续专业进修计划》,目的是确保强积金中介人掌握有关强积金制度的最新资讯及增进知识和技巧,以便能专业地履行中介人的职责。

 

于海平强调:「不符合持续进修要求的中介人,可被积金局从强积金中介人资料纪录册中除名。被除名的中介人须交还其中介人证。」

 

公司中介人及个人中介人均须遵守持续进修的规定。公司中介人有责任确保个人中介人达至持续进修的要求,并须在向积金局提交的周年报表中,报告个人中介人有否遵守持续进修的规定。个人中介人方面,他们须向公司中介人报在上一年度所获取的持续进修时数。

 

《强积金中介人持续专业进修计划》规定强积金中介人必须於每一历年内最少修读十小时的持续进修课程,其中最少有20%的比例须为强积金核心课程范围,包括强积金条例或相关的条例、有关守则及指引,以及强积金制度的最新发展。强积金中介人於积金局认可的机构修读核心课程,所得学分方会被承认。

 

其余三间认可机构分别为明爱成人及高等教育服务、职业训练局财经事务培训发展中心及香港证券专业学会。

 

强积金中介人可透过四间认可机构的热线或网页,查询强积金核心课程详情。《强积金中介人持续专业培训计划指引》可於积金局网页下载。

 

-完-

 

200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