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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关注强积金中介人服务情况

积金局一向重视强积金中介人1的质素及服务情况,以确保强积金计划成员的利益在获取中介人服务时得到充分保障。积金局最近向业界发出一系列通函及指引,涉及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制裁以提高阻吓力、提高收取利益透明度、提升专业水平,以及协助防范电话骗案,从而进一步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

(I) 加强执法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局方极之关注中介人的纪律问题。针对性质严重的不当行为,例如有强积金中介人未经授权把计划成员的强积金权益由一‍个强积金计划转移至另一‍个计划、伪冒计划成员的签名、冒认计划成员以向强积金受托人获取计划成员的帐户资料及要求计划成员於空白的表格上签署等,积金局会在适当情况下对该等个案施加更严厉的纪律制裁,例如作出公开谴责及增加暂时撤销注册的期限,以加强阻吓作用。

发言人补充,局方已於较早前发出通函提醒业界注意,并表明会不时检视及加强现行的指引及措施,打击及防范强积金中介人作出任何不当行为以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

(II) 提高收取利益透明度

而另一份通函涉及中介人服务的利益披露。现时中介人在邀请/诱使/提供意见时,须向客户述明中介人会否就所提供的服务向客户收取费用,或以其他方式(例如佣金或薪酬花红)直接或间接获得报酬;以及中介人将会得到的利益会否因应客户对强积金基金的选择而有差异。

为了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从而更有效保障成员利益,及更妥善处理中介人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积金局在检讨《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後,提升了对中介人的利益披露要求,除了上述披露仍然适用之外,当客户提出要求时,中介人须提供有关主事中介人因进行受规管活动而将会得到的金钱利益的具体资讯。指引亦进一步要求中介人须同时取得客户的同意,才可收取利益。

发言人表示,有关修订已徵询业界意见,并得到大多数回应者支持。有关修订将於2024年3月1日生效。

(III) 提升专业水平

除了加强执法及提高收取利益透明度外,积金局亦会从教育方面,提升业界的专业水平。积金局亦已修订《附属中介人持续训练指引》,由明年1月1日起,附属中介人每申报年度的持续专业进修时数由10小时增至15小时,持续专业进修核心活动的时数由2小时增至4小时,并扩阔持续专业进修核心活动的定义,涵盖有关「道德操守」及「监管合规」课题的活动。

发言人强调,局方一直有透过不同渠道提醒中介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时刻以计划成员利益为先。亦透过公众宣传,教育市民在获取中介人服务时,保障计划成员权益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IV) 协助防范电话骗案

积金局亦已向强积金注册中介人发出《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指引》,订明透过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要求和适用措施,冀协助公众提高警惕,防范骗徒有机可乘。积金局亦不时提醒公众,可查阅积金局网站内的强积金中介人纪录册,以核实中介人的注册情况,以防未经积金局注册人士作出不当销售或以推销强积金为名的骗案。 

监於近日有个别人士涉嫌未有注册而推销强积金计划的案件,积金局重申,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任何人士必须先向积金局注册成为强积金中介人,才能从事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积金局在其网站内备有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的注册纪录,公众可浏览有关注册纪录,以核实中介人的注册情况。

发言人说,中介人持续提高操守水平,有助提升业界整体的良好形象,保持强积金制度运作畅顺,及有效保障广大计划成员的退休权益。

-完-
2023年10月24日


1:  在现行法例之下,强积金中介人分为两类,分别是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主事中介人指由积金局注册为中介人,以从事强积金计划销售及推销活动,或就强积金计划向他人提供意见的商业实体。附属中介人指由积金局注册为中介人,以代表所隶属的主事中介人从事强积金计划销售及推销活动,或就强积金计划向他人提供意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