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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谴责及取消甄婉仪强积金中介人注册资格两个月

积金局谴责强积金主事中介人1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的前强积金附属中介人2甄婉仪(3,及取消甄由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包括首末两天)的两个月期间,注册为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

 

积金局发现,甄为销售一个强积金计划准备了推销资料,但她在分发该推销资料予计划成员前,没有事先徵求宏利核准该推销资料。甄的失当行为违反了宏利相关内部政策及指引,亦违反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上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附属中介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其行事须诚实、公平、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及持正,以及须以按理可预期一个审慎的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会有的谨慎、技巧和努力行事。

 

积金局在决定该个案的纪律制裁时,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a) 甄违规事故的性质、严重性和影响;(b)其过往并无遭受积金局纪律处分的纪录;以及(c)积金局须向业界传递具强烈阻吓力的讯息。

 

本个案由保险业监管局作出调查後,於2024年4月转介积金局跟进。

 

有关本个案的纪律制裁行动声明,请按此处

-完-
2025年2月12日

 

 

1. 主事中介人是获积金局注册为可从事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的商业机构。

2. 附属中介人隶属於强积金主事中介人,并获积金局注册,代表主事中介人进行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

3. 甄(强积金注册编号105221)於2014年5月27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是隶属於宏利的附属中介人。她自2023年2月7日起不再注册为附属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