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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就提取强积金权益作公开谘询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天(12月16日)发出谘询文件,就提取强积金权益的建议徵询不同界别的意见。

积金局主席胡红玉於记者会上表示:「强积金制度已运作超过11年。在实施初期,我们的关注集中於权益滚存阶段及建立一个在行政管理上稳健可靠且具效率的退休制度,然而,权益转化的过程同样重要,随着强积金制度日趋成熟及人口日渐老化,其重要性将会有增无减。」

「故此,积金局董事会於本年较早时成立工作小组,检讨提取强积金相关的事宜,以改善权益转化这方面的安排。是次检讨是我们优化强积金制度,以确保强积金能配合整体社会需要的措施之一。」

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及「提取强积金权益检讨工作小组」主席袁国强表示:「提取强积金权益的建议影响每位计划成员,所以我们需要进行广泛谘询,听取各界的意见。」

主要谘询议题包括:

1. 强积金权益发放方式

积金局建议容许计划成员灵活地选择发放方式。计划成员可以一笔过或分期方式提取其累算权益(「自愿分阶段提取」)。

2. 新增提早提取权益的理由

积金局建议新增一项理由,容许证实患上危及生命的疾病(简称「末期疾病」)的计划成员提早提取强积金权益。

袁先生指出,容许计划成员灵活地提取权益,可增加他们对退休权益的责任感和拥有权,同时亦可诱发金融服务业界开发一系列退休入息产品,以迎合不同人士的需要。服务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有助把收费维持在合理水平。

至於应否增加其他提早提取权益的理由,袁先生表示,强积金制度的成立只有一个目的—协助工作人口为退休生活储蓄。对於身患「末期疾病」的计划成员来说,为保障65岁後的生活而储蓄已失去意义,他们未必再需要保留强积金帐户的权益作退休保障用途。

谘询期由今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积金局听取各界意见後,将於明年第2季修订建议,并将於2012年第3季向政府提交有关建议。

谘询文件可於各积金局办事处、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劳工处就业及招聘中心及消费者委员会谘询中心索取,亦可於积金局网页下载。公众可透过邮寄(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15楼)、传真(2259 8199)、电邮(WDB@mpfa.org.hk)、积金局网页或电话专线(1833 108 录音留言),向积金局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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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