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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每月供款上限下月起调整为$1,250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雇主、雇员和自雇人士,从2012年6月1日起,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上限将由每月$1,000调整至$1,250。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0,000的雇员(及其雇主)和自雇人士将要调整供款,而每月「有关入息」为$20,000或以下的雇员(及其雇主)和自雇人士,其供款安排将不受影响。
立法会较早前通过将强积金供款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每月$20,000修订为$25,000。由6日1日或其後开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粮期),下列人士的强积金供款安排将会更改,详情如下:
积金局呼吁雇员,留意雇主就6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供款期所作的供款,有关金额是否正确。积金局亦提醒雇主,必须按新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出供款。
是次修订是强积金制度成立以来首次调整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市民可参阅积金局的单张 或网页了解更多新修订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资讯。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
在强积金制度下,就有关雇员而言,「有关入息」是指雇主以金钱形式支付给雇员的任何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包括房屋津贴或其他房屋利益),《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则除外。而自雇人士则是以最近期税单的「应评税利润」、个人入息免税额或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为「有关入息」,亦可以书面声明向受托人申报「有关入息」(视乎情况而定)。
- 完-
2012年5月30日
立法会较早前通过将强积金供款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每月$20,000修订为$25,000。由6日1日或其後开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粮期),下列人士的强积金供款安排将会更改,详情如下:
- 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0,000但不超过$25,000的雇员:
雇主和雇员的供款额均须作出调整,各自的供款金额是雇员的「有关入息」的5%。
- 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5,000的雇员:
雇主的供款部分和雇员的供款部分均须作出调整,各自的供款金额将由现时每月$1,000调整至$1,250。换言之,雇主和雇员的总供款额将由现时每月$2,000调整至$2,500。
- 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0,000但不超过$25,000╱每年「有关入息」超过$240,000但不超过$300,000的自雇人士:
有关自雇人士须调整其供款额,金额是其「有关入息」的5%。
- 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5,000╱每年「有关入息」超过$300,000的自雇人士:
有关自雇人士的供款额将调整至每月$1,250或每年$15,000。
积金局呼吁雇员,留意雇主就6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供款期所作的供款,有关金额是否正确。积金局亦提醒雇主,必须按新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出供款。
是次修订是强积金制度成立以来首次调整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市民可参阅积金局的单张 或网页了解更多新修订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资讯。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
在强积金制度下,就有关雇员而言,「有关入息」是指雇主以金钱形式支付给雇员的任何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包括房屋津贴或其他房屋利益),《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则除外。而自雇人士则是以最近期税单的「应评税利润」、个人入息免税额或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为「有关入息」,亦可以书面声明向受托人申报「有关入息」(视乎情况而定)。
- 完-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