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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欢迎「选择」月刊报告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欢迎「选择」月刊的报告,并会积极考虑报告提出的建议。
该报告就市面上的强积金计划的多个范畴提供详尽资料,相信有助强积金计划成员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对於报告建议计划成员仔细考虑多项因素才决定是否转移权益或把权益转移至那个强积金计划,积金局对此表示欢迎。
积金局一直强调,虽然「雇员自选安排」给予计划成员一个转移权,但他们不一定要转移权益,亦不需要即时转移。在考虑是否行使转移权时,计划成员应先衡量产品(计划及基金)、受托人服务、基金收费及个人因素,亦应留意转移权益所涉及的潜在风险。
至於报告指出强积金基金的收费及回报差异大,积金局表示,这正显示计划成员作出其强积投资决定前,应深思熟虑。
就「选择」月刊提出的五项建议,积金局回应如下:
i. 提供一站式资讯平台
该报告就市面上的强积金计划的多个范畴提供详尽资料,相信有助强积金计划成员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对於报告建议计划成员仔细考虑多项因素才决定是否转移权益或把权益转移至那个强积金计划,积金局对此表示欢迎。
积金局一直强调,虽然「雇员自选安排」给予计划成员一个转移权,但他们不一定要转移权益,亦不需要即时转移。在考虑是否行使转移权时,计划成员应先衡量产品(计划及基金)、受托人服务、基金收费及个人因素,亦应留意转移权益所涉及的潜在风险。
至於报告指出强积金基金的收费及回报差异大,积金局表示,这正显示计划成员作出其强积投资决定前,应深思熟虑。
就「选择」月刊提出的五项建议,积金局回应如下:
i. 提供一站式资讯平台
目前,积金局网页已设有「收费比较平台」及「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两个平台也附有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网站的超连结,公众可参考公会网站提供的基金表现资料。
对於设立一站式资讯平台的建议,积金局持开放的态度,并会作出适切的跟进。
对於设立一站式资讯平台的建议,积金局持开放的态度,并会作出适切的跟进。
ii. 加强个人理财谘询服务,加强规管中介人的销售行为
在强积金制度下,强积金中介人会接触雇主、自雇人士及雇员,以推销其代理的强积金计划。计划成员亦可按个人需要联络强积金中介人,以获得强积金计划或基金的资讯及意见,又或要求中介人协助处理有关强积金的文件。
不过,无论是目前或「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後,计划成员或雇主不一定要找强积金中介人代劳,他们可以直接跟心仪的受托人办理强积金的手续。
为加强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制度将於11月1日实施。新的规管制度订明,中介人进行与强积金计划有关的推销及销售活动时,必须遵守多项操守要求。
积金局已就有关操守要求制定指引,包括要求中介人向客户披露所需的资料;销售某强积金成分基金或就选择某成分基金向客户提供意见前,须为客户进行「适合性评估」;以及处理需要特别照顾的客户时须格外审慎等。
强积金中介人可向客户推介成分基金,但如客户需要中介人提供其他个人理财谘询服务,客户须留意有关中介人是否持有相关的牌照。
积金局会透过广泛宣传及教育工作,让计划成员多了解强积金中介人的角色及中介人需要遵守的操守要求,以协助他们保障自己的权益。另外,积金局亦会继续举办多项宣传教育活动,透过不同平台协助计划成员掌握基本的强积金投资知识,以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
不过,无论是目前或「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後,计划成员或雇主不一定要找强积金中介人代劳,他们可以直接跟心仪的受托人办理强积金的手续。
为加强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制度将於11月1日实施。新的规管制度订明,中介人进行与强积金计划有关的推销及销售活动时,必须遵守多项操守要求。
积金局已就有关操守要求制定指引,包括要求中介人向客户披露所需的资料;销售某强积金成分基金或就选择某成分基金向客户提供意见前,须为客户进行「适合性评估」;以及处理需要特别照顾的客户时须格外审慎等。
强积金中介人可向客户推介成分基金,但如客户需要中介人提供其他个人理财谘询服务,客户须留意有关中介人是否持有相关的牌照。
积金局会透过广泛宣传及教育工作,让计划成员多了解强积金中介人的角色及中介人需要遵守的操守要求,以协助他们保障自己的权益。另外,积金局亦会继续举办多项宣传教育活动,透过不同平台协助计划成员掌握基本的强积金投资知识,以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
iii. 下调基金收费
积金局十分关注基金收费,亦同意收费的减幅不够快,亦不够深。
积金局一直要求强积金受托人降低收费,并致力提升收费的透明度,令计划成员受惠。局方亦从多方面寻求方法促使收费向下调整。
强积金基金的平均基金开支比率已在过去四年下调近18%至本年9月底的1.73%。
局方希望随着「雇员自选安排」的实施,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收费有更多下调的空间。与此同时,积金局会继续探讨如何进一步精简程序,令行政工作更具成本效益。
积金局一直要求强积金受托人降低收费,并致力提升收费的透明度,令计划成员受惠。局方亦从多方面寻求方法促使收费向下调整。
强积金基金的平均基金开支比率已在过去四年下调近18%至本年9月底的1.73%。
局方希望随着「雇员自选安排」的实施,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收费有更多下调的空间。与此同时,积金局会继续探讨如何进一步精简程序,令行政工作更具成本效益。
iv. 缩短转户时间
积金局已与受托人研究可否进一步缩短转移权益所需的时间;受托人的反应正面。「雇员自选安排」推行後,积金局会密切留意情况,并检讨相关的安排。
v. 制定「全自由行」时间表
积金局已开始就「全自由行」探讨可行的方案。但「全自由行」的推出会触及多项行政安排,包括雇员强积金与其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抵销的安排,积金局须仔细研究合适的处理方法。
在现阶段,积金局会先主力筹备推行「雇员自选安排」。局方会密切留意「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後的情况,包括市场的变化,以及计划成员及业界所采取的行动等,以评估「雇员自选安排」的成效、可以完善的地方,以及扩大计划至「全自由行」的改革步伐。
在现阶段,积金局会先主力筹备推行「雇员自选安排」。局方会密切留意「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後的情况,包括市场的变化,以及计划成员及业界所采取的行动等,以评估「雇员自选安排」的成效、可以完善的地方,以及扩大计划至「全自由行」的改革步伐。
将於下月(11月1日)实施的「雇员自选安排」是强积金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该安排赋予雇员就强积金投资更大的自主权,让雇员可以选择将现职供款帐户内,已累积的雇员强制性供款及投资回报(即累算权益),每公历年一次,全数一笔过转移至自选的受托人及计划。雇员亦可以不作任何变动,让累算权益保留在原计划内继续投资。
- 完-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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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