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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有关入息水平检讨完成 建议上限上调至$30,000
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主席周永新教授今日(2006年12月28日)表示,积金局已完成强积金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检讨,并建议将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现时的$20,000上调至$30,000,而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则维持在$5,000。积金局已向政府提交建议,当局稍後会就检讨结果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汇报。
周永新教授今日出席积金局在工展会举办的强积金投资教育推广活动後,向传媒指出,根据强积金条例第10A条款规定,积金局必须在该条例生效时起计的每4年内,对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最少检讨一次。上次检讨在2002年,当时下限由$4,000增至$5,000,而上限则维持在$20,000。
「条例已订明计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方法。最低水平是根据政府统计处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所得出的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50%;最高水平则是同一个调查所得出的,每月就业收入分布中第九十个百分值的每月就业收入。」
周永新教授表示,根据统计处2006年的数据计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应分别为$5,000及$30,000。故此,积金局建议将最低入息水平维持於现有水平,即$5,000;而最高入息水平则按法定机制由原来的$20,000上调至$30,000。
「其实早於2001至02年度时,最高入息水平已属於$30,000,但基於当时的经济情况,并没有作出上调。由於目前香港的经济情况及前景较2001至02年度大有改善,将最高入息水平按法定机制上调至$30,000,相信是合理的做法。」
周教授强调,今次提高最高入息水平上限,对雇员及雇主影响不大。现时月入超过$20,000的强积金计划成员约有326,000人,占整体计划成员17%。当中月入$20,001至$30,000 的约有167,000人,如以他们现时的平均入息$26,475计算,雇员及雇主在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须每月增加$325的供款;而月入超过$30,000的雇员,其本人及雇主在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须每月增加$500的供款。相信额外的供款对雇员不会构成经济上太大的压力,而且每月增加供款,可以为将来退休作更佳准备。
他又说,由於逾80%的雇员不受影响,因此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对大部份雇主亦不应构成更大负担,而增加供款亦可加强员工归属感。
-完-
2006年12月28日
周永新教授今日出席积金局在工展会举办的强积金投资教育推广活动後,向传媒指出,根据强积金条例第10A条款规定,积金局必须在该条例生效时起计的每4年内,对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最少检讨一次。上次检讨在2002年,当时下限由$4,000增至$5,000,而上限则维持在$20,000。
「条例已订明计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方法。最低水平是根据政府统计处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所得出的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50%;最高水平则是同一个调查所得出的,每月就业收入分布中第九十个百分值的每月就业收入。」
周永新教授表示,根据统计处2006年的数据计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应分别为$5,000及$30,000。故此,积金局建议将最低入息水平维持於现有水平,即$5,000;而最高入息水平则按法定机制由原来的$20,000上调至$30,000。
「其实早於2001至02年度时,最高入息水平已属於$30,000,但基於当时的经济情况,并没有作出上调。由於目前香港的经济情况及前景较2001至02年度大有改善,将最高入息水平按法定机制上调至$30,000,相信是合理的做法。」
周教授强调,今次提高最高入息水平上限,对雇员及雇主影响不大。现时月入超过$20,000的强积金计划成员约有326,000人,占整体计划成员17%。当中月入$20,001至$30,000 的约有167,000人,如以他们现时的平均入息$26,475计算,雇员及雇主在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须每月增加$325的供款;而月入超过$30,000的雇员,其本人及雇主在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须每月增加$500的供款。相信额外的供款对雇员不会构成经济上太大的压力,而且每月增加供款,可以为将来退休作更佳准备。
他又说,由於逾80%的雇员不受影响,因此上调最高入息水平,对大部份雇主亦不应构成更大负担,而增加供款亦可加强员工归属感。
-完-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