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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回应基金收费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就有关基金收费的报道,回应如下:
  1. 自积金局数年前建议推行雇员自选安排後,基金管理费已往下调
  2. 雇员自选安排於2012年11月实施至今,145只基金曾减低管理费,减幅最大为44%或80点子。 
  3. 积金局近年没有批准受托人增加其基金管理费,故任何基金的「开支比率」的调整并非源於管理费的上升。 
  4. 所有强积金基金的平均「开支比率」由2012年10月的1.74%下降至2013年10月的1.72%。有关报道提及的平均「开支比率」,只是简单平均值,而非积金局一向采用的加权平均值1。加权平均值更能够反映实际收费情况。 
  5. 「开支比率」是指基金总开支占基金资产值的百分比,属滞後数据,只反映基金於上一个财政期的数字,并不能全面反映最近期的收费调整情况。 
  6. 过去一年「开支比率」有上升的基金中,升幅最大的均为强积金保守基金,而根据法例,该等基金的收费安排有别於其他种类的强积金基金,在相当程度上须视乎回报。若保守基金的投资回报较佳,其可收取的行政费会较高,惟行政费不可高於其在销售文件中订明的收费水平。 
  7. 其余基金的「开支比率」上升,亦并非因为基金管理费上升,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如基金资产值的变动、受托人收费豁免期届满等。 
-完-

2013年11月1日

1积金局按基金的净资产值加权计算所有强积金基金的平均基金开支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