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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今日起徵询公众及业界意见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积金局) 今日( 二○○四年二月二日,星期一) 发表《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谘询文件。该守则旨在加强强积金基金的资料发放,从而提高基金表现及收费的透明度。
 
谘询期由今日开始至三月十五日,为期六个星期,欢迎公众人士及业界就有关建议发表意见。
 
积金局发言人解释,载於草拟守则内的建议,旨在向强积金计划成员提供更清晰易明的资料,协助他们作出更明智的强积金投资决定。
 
「这些建议包括使用浅白的文字,统一报表的格式及收费名称,以及提供有助计划成员明白强积金资料的不同工具。另外,守则亦订定一套『良好披露原则』,为强积金受托人提供指引。」
 
「建议中有助计划成员明白强积金资料的工具,包括注册强积金计划所须提供的『标准收费表』、反映指定时段投资成本的『持续成本列表』、及说明基金总开支占基金资产值百分比的『基金开支比率』。」
 
发言人指出,有关加强强积金资料发放的计划,由积金局主动向业界提出。在过去一年,积金局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制订有关建议。
 
「业界对该项计划表示支持,并在草拟守则时,提供不少宝贵意见。积金局会仔细考虑在谘询期内收集的意见,然後为守则作最後定稿,预期可於今年年中正式发布。」
 
公众可亲临积金局位於香港中环港景街一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5 楼的办事处索取谘询文件,亦可从积金局网页下载。
 


二○○四年二月二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