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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推出电子系统供强积金中介人使用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天(12月23日)推出「电子服务」网上系统,供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中介人於网上向积金局提交周年申报表。
积金局一直采取不同措施,鼓励强积金业界多使用网上或电子平台,以提升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成本效益,「电子服务」系统便是积金局最新推行的措施。
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制度要求中介人每年向积金局提交周年申报表。凡於2013年1月1日前已注册的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须按法例要求,在2014年1月31日或之前,提交2013年的周年申报表。
「电子服务」系统推出後,中介人只须在积金局网页登入其帐户,便可在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周年申报表。
积金局营运总监罗盛梅表示:「我们积极呼吁主事中介人和附属中介人使用『电子服务』系统。这个系统既免费,亦让中介人快捷和准确地提交周年申报表。我们亦在局方网站提供网上示范,介绍如何使用这项新服务。」
罗盛梅提醒中介人尽早提交周年申报表。
除了使用「电子服务」系统,中介人亦可在积金局网页下载申报表,填妥後交回积金局。
主事中介人须在周年申报表提供有关其业务统计的资料,例如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广的强积金计划的名称、强积金交易统计资料等。至於隶属主事中介人、为主事中介人工作的附属中介人则须汇报他们所取得的持续专业进修活动的时数。
-完-
2013年12月23日
积金局一直采取不同措施,鼓励强积金业界多使用网上或电子平台,以提升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成本效益,「电子服务」系统便是积金局最新推行的措施。
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制度要求中介人每年向积金局提交周年申报表。凡於2013年1月1日前已注册的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须按法例要求,在2014年1月31日或之前,提交2013年的周年申报表。
「电子服务」系统推出後,中介人只须在积金局网页登入其帐户,便可在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周年申报表。
积金局营运总监罗盛梅表示:「我们积极呼吁主事中介人和附属中介人使用『电子服务』系统。这个系统既免费,亦让中介人快捷和准确地提交周年申报表。我们亦在局方网站提供网上示范,介绍如何使用这项新服务。」
罗盛梅提醒中介人尽早提交周年申报表。
除了使用「电子服务」系统,中介人亦可在积金局网页下载申报表,填妥後交回积金局。
主事中介人须在周年申报表提供有关其业务统计的资料,例如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广的强积金计划的名称、强积金交易统计资料等。至於隶属主事中介人、为主事中介人工作的附属中介人则须汇报他们所取得的持续专业进修活动的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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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