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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雇主、雇员和自雇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的强制性供款上限将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每月有关入息超过$25,000的雇员(及其雇主)和自雇人士的强制性供款将会增加,每月有关入息$25,000或以下的计划成员则不受影响。
 
立法会较早前通过将强积金供款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开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粮期),雇员、其雇主和自雇人士的强积金供款须按下表计算:
 
每月支薪的雇员及其雇主
每月有关入息 强制性供款额
雇主供款 雇员供款
低於$7,100 有关入息×5% 无须供款
$7,100至$30,000 有关入息×5% 有关入息×5%
超过$30,000 $1,500 $1,500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雇人士
有关入息 强制性供款额
每月 每年
低於$7,100 低於$85,200 无须供款
$7,100至$30,000 $85,200至$360,000 有关入息×5%
超过$30,000 超过$360,000 每月$1,500或每年$18,000
 
积金局提醒雇主,由6月1日或其後开始的供款期,必须按上表作出供款。雇员可致电「供款一线通」183 3030,转驳至有关受托人的电话服务,查询雇主有否依时作出正确供款。
 
至於自雇人士,其受托人会作出所需的供款安排;如对供款安排有任何查询,或须向受托人申报有关入息资料,可联络所属受托人。
 
另外,参加了强积金行业计划的建造业及饮食业临时雇员,由6月1日开始,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会由每日$830提升至$1,000,临时雇员及其雇主的最高供款额各为每天$50。
 
市民可参阅积金局的单张或网站了解更多新修订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资讯。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
 
在强积金制度下,就有关雇员而言,有关入息是指雇主以金钱形式支付给雇员的任何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则除外。而自雇人士则是以最近期税单的「应评税利润」、个人入息免税额或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作为有关入息,亦可以书面声明向受托人申报有关入息(视乎情况而定)。
 
-完-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