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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已向业界发出守则 改善强积金基金资料发放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已向核准强积金受托人及服务提供者,发出《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以改善强积金基金的资料发放,从而提高基金表现及收费的透明度。

积金局於年初发表《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谘询文件,邀请公众人士及业界就草拟守则内各项建议提供意见。刚发表的守则已综合谘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作出适当修改。

积金局发言人解释说,守则旨在向强积金计划成员提供更清晰易明的资料,协助他们作出更明智的强积金投资决定。

「守则内的规定包括须使用浅白的文字,统一报表的格式及收费名称,以及提供有助计划成员明白强积金资料的不同工具,例如强积金计划所须提供的『收费表』、反映指定时段投资成本的『持续成本列表』、及说明基金总开支占基金资产值百分比的『基金开支比率』。另外,守则亦订定一套『良好披露原则』,为强积金受托人提供指引。」

发言人补充说:「各项规定会分阶段实施,以方便计划成员及业界适应。同时,积金局会加强公众教育,让计划成员清晰了解守则内的规定,包括向成员派发资料单张、透过传媒向市民解释有关内容及改善、与各界团体合办讲座、展览、以及在积金局网页上设专页介绍有关内容等。」

加强强积金资料发放计划,是由积金局主动向业界提出。在过去一年,积金局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制订守则。业界对该项计划表示支持,并在草拟守则时,提供不少宝贵意见。

有兴趣阅览守则的人士,可前往各区民政处,或积金局位於香港中环港景街一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5楼的办事处索取该份守则,亦可从积金局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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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七月五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