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新闻稿

未来方向—为强积金成员提供更佳投资方案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董事会於今天(3月12日)讨论有关引入「核心基金」的谘询总结。该项公众谘询建议以「核心基金」作为所有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的划一及低收费预设投资,从而加强规管强积金计划的预设安排1
 
「为强积金成员提供更佳投资方案」的谘询由政府和积金局一同进行,为期三个月,并於2014年9月30日结束。
 
董事会备悉回应者普遍支持谘询文件所载的整体建议,因此通过尽快推展相关工作。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今天议定的建议,标志着强积金制度的一个新政策方向。对於觉得难以作出投资决定的计划成员而言,划一所有强积金计划的预设投资策略,将可简化投资决策过程。计划成员也可选择,将其强积金按预设投资策略作出投资。」
 
「预设投资策略的设计,是为退休生活作长远储蓄的目标提供一个被认为是较为可取的投资方式。与此同时,我们会就策略设定一个收费上限,所以计划成员应可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
 
董事会建议大方向如下:
  1. 每个强积金计划的预设投资策略2应按照相同的投资方式制订;
  2. 预设投资策略将适用於以下计划成员的强积金供款和权益:
    1. 没有就基金作出明确选择的成员;或
    2. 明确选择采用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的成员; 
  3. 预设投资策略
    1. 会随着成员越来越接近65岁而自动降低投资风险;
    2. 会透过调整计划成员在每个计划内两个或以上的基金的强积金投资,减低风险;
    3. 收取的管理费用不可高於每年管理资产的0.75%。政府与积金局会於收费管控机制实施後,继续留意这个收费水平是否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及 
  4. 每个计划的预设投资策略所采用的基金的投资表现,将与议定的投资组合作比较,从而增加投资结果的透明度及划一程度。
积金局於谘询期间合共收到266份书面回应,同时亦透过局方安排或出席的简介会,广泛收集相关各方的意见。
 
整体而言,大部分回应者均表示支持谘询文件所载的政策方向,并同意有关建议有助处理关於收费及投资选择的问题。谘询总结已登载在政府及积金局网站。
 
政府计划在2015年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所需的赋权法例。视乎立法程序及筹备工作进度而定,预设投资策略料可於2016年年底前实施。与此同时,积金局会继续与业界就各项细节制订相关标准,包括基金结构、披露规定、基准机制及收费计算方法等。
 
推出预设投资策略为积金局其中一项改革,以期令强积金制度为计划成员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成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储蓄制度。
 
– 完 –
 
2015年3月12日

 

1 在强积金制度下,计划成员有权选择投资基金,为自己作出投资选择。对於没有选择基金的计划成员,相关计划的受托人会按照预设安排,把计划成员的供款投资於计划规则所指明的一个或多个基金。目前,不同的强积金计划有不同的预设安排,其风险水平及投资回报差异颇大。
2 在进行公众谘询期间,谘询文件采用了「核心基金」一词,以反映新的预设投资策略对强积金制度的重要性。由於新的预设投资策略不会是单一个基金,因此由现在起,改用「预设投资策略」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