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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保本基金录得正回报

强积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实施以来,保本基金录得正回报。截至今年九月底,保本基金录得的累积回报达3. 9% 。

积金局发言人指出,保本基金须投资在短期银行存款或优质债券,平均投资期不超过90日。一般来说,此等债券会持有至到期日为止。届时计划成员可本息一并取回,达致保本的目的。由於债券是按市价估值的,因此市场的波动会影响保本基金的价值。

积金局正与业界合作检讨有关的估值方法,使能反映基金的实际运作,及检讨有关保本基金的投资限制。

发言人补充说,积金局了解及明白计划成员对保本基金的关注,经常举行教育及推广活动,透过传媒及其他渠道,向成员解释保本基金的特点。积金局并会与有关团体及机构合作,加强教育的工作,促进公众对保本基金的认识。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