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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专责小组突击巡查 加强保障雇员强积金权益

强积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实施以来,雇员雇主参加强积金计划的比率高达97% ,大部分雇主及雇员已认识这项社会工程是市民生活重要的部分。雇员透过雇主及个人的每月供款,以长线投资方式累积财富,合力为退休生活保障及早筹谋。
 
虽然参与率达到理想数字,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积金局) 在执法方面的工作并不会因此而松懈。今年首九个月,积金局调查及投诉处已经突击巡查二千多名雇主,确保他们履行供款责任,保障雇员利益。

积金局调查及投诉处的职责,除了负责主动巡查外,亦会处理投诉,平均每月约收到900宗个案,其中超过一半的投诉,经过局方警告後,雇主已补供欠款。其余的个案则须深入调查。

积金局去年十二月更成立专责小组,进一步主动打击长期拖欠供款但没有雇员举报违规的雇主。

专责小组的工作目标是透过一套有效的执法机制,针对长期拖欠供款的雇主。执法行动包括巡查工作地点,查阅有关员工的登记及供款纪录,最终目的是代雇员取回其应得的强积金供款及5% 的附加费。在有证人及证据足够的情况下,局方也会对违规雇主作出检控。

积金局调查及投诉处专责小组高级督察黄慧嫦表示:「主动巡查雇主与跟进投诉个案是积金局执法的双轨路向,可以有效打击雇主拖欠供款等违法行为。专责小组的工作方针,是更有效针对经常拖欠供款但没有雇员敢主动投诉的雇主,以加强保障强积金制度下雇员的权益。」
强积金计划受托人每月都会向积金局呈报雇主拖欠供款报告,收到报告後,积金局会向该等雇主徵收百分之五的附加费,收入一概拨入雇员的户口。但部份雇主仍会对积金局的要求置若罔闻,这些雇主便成为专责小组的调查对象。

小组成立不足一年,已从约2, 000宗由受托人呈报的长期拖欠供款个案中,锁定了202宗个案进行深入调查,其中受影响的雇员有347人,而涉及的供款金额达780万元。经调查後,局方已成功为雇员取回供款252万元,其余约520万元已交小额钱债审裁处继续追讨。

黄慧嫦表示:「余下的千多宗个案中,不少是雇主已结业但未有通知受托人,又或是受托人未即时更新资料而发出的错误呈报,因此,屡次拖欠供款的雇主其实有限。」

「在调查的个案中,我们也发现有些雇主或雇员,不完全理解强积金计划为雇员提供退休保障的精神和目标。他们以为强积金是「个人」行为,只要雇主和雇员双方私下协议不供款,便毋须履行有关责任。」

黄慧嫦又解释说:「由於香港的企业大部份属中小企,雇员人数少至5人以下的占大多数,雇主和雇员关系密切,有的甚至彼此视为一家人,导致部分雇主和雇员私下妥协强积金供款。其实此种行为已触犯强积金计划条例。经局方的督察解释後,很多都已主动改正。」

积金局处理投诉的大原则,是尽力为雇员取回应有强积金权益,会否进一步提出检控,主要根据既定的检控政策,包括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积金局会因应每宗个案的情况而决定。

黄慧嫦指出,专责小组面对的工作挑战不小,可能有些违法的雇主以为没人敢作出投诉,他们便可公然逃避法例的规管,将从雇员薪金中扣除的强积金供款,据为己有。

「但积金局不会坐视不理,专责小组的主动出撃 ,可以直接向违法雇主发出严厉的执法讯息。再者,主动突击巡查亦可更新局方的资料库,清除雇主已清盘的纪录,加速日後处理个案的效率;同时透过接触不同的雇主和雇员,让我们更清楚掌握雇主及雇员对强积金计划认识的情况,从而调较公众教育的重点。」

另外,强积金计划成员应该定期查阅个人强积金户口的供款情况。根据强积金条例,雇主须在供款後的7个工作天内,向雇员发给一份供款纪录,列明雇员的有关入息、雇主及雇员的供款额,以及供款日期。只要收到纪录後仔细核对资料,便能及早发现雇主是否有扣除强积金供款或扣款数额是否正确。

此外,计划成员亦可透过受托人的客户热线、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互联网,查看雇主有否供款,以及供款额是否与供款纪录相符。

如发觉有问题,应及早作出查询,或向积金局举报,积金局热线电话29180102。

 



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日)